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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状告住建部索赔20万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22:39 来源: 财经网

  【财经网专稿】记者 王熙喜 学者状告住建部,称其“新国八条”政策侵犯知识产权案有新进展。2月23日,上海师范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黄建中去法院修改了诉讼请求,提出索赔20万元。

  黄建中告诉记者,“昨天我去法院修改了诉讼请求,具体化索赔金额,测算我因为不能评奖等原因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6万元,提出索赔20万元。”“如果按最高奖特等奖测算,我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0余万元。”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是否立案正在研究中,已就案子汇报给上一级法院,这意味着法院并没有简单拒绝立案。

  黄建中表示,住建部不出具参考并采纳黄建中文章的证明,造成他不能向评奖组织者提供“证明材料”,无法获得相关奖项,也损害了黄建中可获得奖金等的财产权,造成黄建中经济损失人民币46万元。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奖奖金水平分别是,研究成果奖特等奖10万元,一等奖5.5万元,二等奖2.5万元,三等奖1.5万元。黄建中认为由于自己的两篇文章的建议已经被“新国八条”采纳,并在楼市调控实践中被证明非常有效,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以黄建中应获一等奖经济每篇5.5万元计算,其两篇参评论文应得奖金为11万元,其所在学院还将按照1:1的比例给予额外配套奖励,其所在学校也将按照200%给予配套奖励,三处所获奖金加总后,黄建中两篇文章可得奖金额将为44万元(如果以黄建中论文获得特等奖奖金10万元测算,黄建中可得的奖金合计数将高达80万元)。加上委托律师费1万元,差旅费等1万元计算,合计46万元。

  黄建中同时已经致函第八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奖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希望评委会对其由于住建部方面侵权行为,导致未能取得“建议被采纳证明”进行特别对待。

  黄建中要求判决住建部证明,在起草“新国八条”时参考了他的两篇文章,并采纳了文中的有关政策建议一事引起较大关注。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春明教授23日撰文《政府政策当如何“征用”学者建议》表示,黄老师还有权要求,住建部对其起草的政策未参考黄老师论文而另有来源给出理由而不是简单地说“这是不可能的”。住建部应给予及时的答复和说明,说明其政策起草是否参考黄老师的论文、是否有其他来源、不出具证明的理由等等,以体现其行为的理性和程序的正义,而绝不是仅仅给出“这是不可能的”、“没有先例”如此简单的答复。更不应该认为黄老师的起诉是炒作。起诉是公民的一项重要基本权利。正是由于原告无法在行政程序中得到应有的合理信息和说明,才寻求司法程序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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