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iPad商标归属争议唯一疑问在于转让价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7 11:58 来源: 《财经》杂志争议“iPad”商标权
一方是破产重组的唯冠,一方是如日中天的苹果,iPad商标归属争议唯一的疑问在于最终转让价格
在平板电脑市场尚无对手的苹果公司,会因为商标问题而放缓脚步吗?因为与唯冠的商标归属权存在争议,近日,多个城市的苹果iPad产品已经下架。
2月14日,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唯冠公司)向中国海关申请禁止苹果iPad在中国的进出口,并对出入关的产品进行扣押。不仅如此,唯冠还向全国许多城市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停止带有侵权商标的产品销售。
唯冠集团曾贵为全球四大显示器生产商之一,唯冠国际(0334.HK)为唯冠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唯冠科技(深圳)是唯冠国际在中国大陆的研发、生产基地。2009年,唯冠国际的亏损达到29亿港元。2010年8月2日,唯冠集团创始人杨荣山宣布破产。至2012年6月,唯冠国际也将完成退市。
但在2009年底,以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银行为代表的唯冠科技债权人会议决定唯冠公司不破产,对其进行债务重组。为了尽可能获得更多的赔偿,八家银行查封了唯冠公司的资产,其中也就包括名为“iPad”的商标权,今天的争执由此而来。
2月15日,苹果公司回复《财经》记者的邮件中,引述其官方声明作答:“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香港法院已支持苹果,我们在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除此之外,对于其他问题,苹果一律“不予评论”。
不利的是,2010年初,苹果在深圳中院起诉唯冠公司,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权的所有人。2011年10月,深圳中院判决苹果败诉。
最新消息是,2月24日,浦东法院驳回了唯冠要求苹果停止销售iPad的申请。
但是,iPad商标的最终归属仍待广东高院的二审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iPad3即将开始上市,迄今为止,中国仍为苹果iPad产品的关键基地,iPad商标的争议势必将影响到iPad产品的出口,iPad3还能如期上市吗?
祸起商标转让
2009年12月,一家名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的英国公司与唯冠控股、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达成转让协议,以3.5万英镑的价格购买了唯冠拥有的“iPad”商标权。
这家英国公司的首字母讨巧地组成了“iPad”,而实际上这也正是一家由苹果控制的公司。在转让不久,该IP公司就以10英镑将商标权卖入苹果门下。有鉴于此,唯冠方面称苹果系通过“诈骗”得来的商标权。
对此,创新工场董事长李开复就在其微博(http://weibo.com)上发表看法,称其供职的四家外企若要购买未发布的商标、域名,“绝对不会公司直接来买,一定是经过第三方或者律师事务所。除了怕被宰之外,还有公司保密的问题(防止新产品方向、名字泄露)”。
麻烦在唯冠发现买家的真实身份之后迅速到来。苹果公司2010年5月向深圳中院提起的诉讼文件显示,从2010年1月苹果公司发布iPad平板电脑产品起,就一直不断催促唯冠方面完成涉案商标的转让程序,但被对方拒绝。
唯冠方面提出,此前,唯冠所出让的商标权不包括中国大陆地区的权益,而该权益为唯冠公司所有。
2010年4月,苹果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唯冠科技(深圳),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2011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苹果败诉。随后苹果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此案将在2月29日迎来二审第一次开庭。
一审胜诉后,唯冠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浦东法院提起对苹果iPad商标侵权诉讼,分别要求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和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使用iPad商标。
惠州市中院于2月17日下发了一审判决,判决中称第三方苹果公司(上海)没有提交相应的有效证据来证明其拥有涉案商标的专用权,判定苹果经销商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家华分店禁止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
2月24日,上海浦东法院认为,苹果与唯冠之间涉案商标归属尚不确定,驳回了唯冠停止销售iPad的请求。
在香港的诉讼当中,苹果的申诉得到了法院的支持。2011年6月2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的判决认为,iPad商标对苹果来说至关重要,一旦失去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对唯冠来讲却不会如此。
有鉴于唯冠集团的经营状况,香港高等法院认定,唯冠的行为是针对苹果的“阴谋”,醉翁之意不在酒,旨在“将现有的情况转化为其商机”。
对此,和君创业总裁李肃向《财经》记者解释,深圳唯冠之所以违背承诺转让商标,是从负债严重的主体转入无负债的关联公司,是在为合法出售该商标做准备,但由于苹果的阻挠,使得该商标被八家银行查封。
士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业务负责人黄锦山认为,虽然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但在法律意义上却分属于不同的、独立的法人个体。鉴于苹果当年是跟台湾的母公司交易,不能说明一定包含深圳子公司所拥有的一切权益。
不甚乐观
国外科技网站ALLthingsD最先披露了苹果公司致唯冠董事长杨荣山的律师函,称深圳唯冠对于当初转让包括大陆的商标权完全知情,且直接参与。
作为证据,2009年8月至12月期间双方就商标转让事宜的多封邮件往来也被曝光,其中与苹果具体谈判的负责人为唯冠公司的麦世宏,苹果认定,唯冠公司知情并且全程参与了商标转让。
和君创业总裁李肃对《财经》记者表示,麦世宏是唯冠台北的法务负责人,而不是唯冠深圳的职员,也未得到深圳唯冠的授权代理其转让行为。
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中,确实可以看到这些电子邮件曾作为证据被审理。iPad在大陆的商标权明确注册在唯冠公司名下,故法院认为苹果若要购买,需与唯冠公司签订协议,而非台北唯冠,一方不可代表另一方。
尽管香港高院颁布了禁令,但并不意味着苹果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之争会峰回路转。
多位法律界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香港与大陆两地分属不同法系,就目前的情形,苹果要想二审翻身会很困难。
和君创业公司担任了唯冠科技的债务重组顾问,如今和君创业推动唯冠的八家债权银行联合起来向苹果公司索偿4亿元人民币。麻烦缠身的唯冠,商标权就是其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断不肯轻易放弃。
多位律师向《财经》记者提到,苹果当年收购商标时存在纰漏和疏忽,才导致无法充分证明其商标权的归属。
除法律诉讼之外,唯冠方面也正在申请通过工商、海关等行政手段的介入。
目前海关方面对唯冠方面的进出口查扣请求尚未有置评。但中国是iPad的生产地,且考虑到苹果产品在中国市场热销。但无疑,这是唯冠步步紧逼的又一次施压。与此同时,全国已有许多城市的工商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开始立案调查。
北京铭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明新律师对《财经》记者解释道,中国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行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轨制”,行政机关不必以最终的司法判决为前提,只要产权方投诉,且认定行为构成侵权,就可以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进行干预。
即便苹果尽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查扣、罚款)的执行,所以工商部门是否会停止干预仍由其自由量裁。
广东高院二审在即,如果二审再败,苹果恐将面临失掉商标权、商品销售全面受阻的情形。届时,广东所产的iPad3是否能如期上市也真的将成为现实问题。
价格是唯一的问题
近日,iPad产品在亚马逊、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多家电子商务平台下架。亚马逊中国对《财经》记者确认,iPad产品在其网络销售平台下架,但解释,此事发生在今年春节以前,而不是在近期案件白热化以后的行为。
亚马逊称苹果公司曾在年前与之召开会议,知会其营销策略的改变——即不再在线上销售。其他商家则不愿明确表态。
但是,苹果以及其他网站似乎并未采取类似的策略转变,iPad产品仍在苹果官方网站的销售序列当中。
多位熟悉案件的人士表示,亚马逊此举应为规避因与唯冠商标纠纷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中国市场上,虽然面临来自联想、三星等对手的竞争,但是iPad仍然稳稳地占据平板电脑市场份额第一的位置。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从2010年上市至2011年三季度,在中国市场苹果总计售出了362万台iPad。以3688元的最低价计算,其销售额也达到133亿元。
对于苹果而言,数周之后iPad3即将上市,尽快解决iPad商标争执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不利于苹果iPad产品的销售。
随着深圳中院一审判决的到来,唯冠公司的债权人迎来了一个与苹果重谈价格的机会。对于这家债权重组中的公司来说,iPad商标转让唯一的疑问恐怕也在于价格。
【作者:《财经》实习记者 康怡 记者 胡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