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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高康梦宝空调退货率95% 代理商维权2年仍无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8 11:05 来源: 新金融观察

  空调制冷效果差,噪音超标,退货率高达95%;160万元订金无法追讨,600万元经济损失……围绕一款‘康梦宝’冷暖蚊帐空调(以下简称康梦宝),全国36家代理商与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高空调)展开了维权战,时间长达2年。3月15日,来自全国的几十名代理商再聚广东,与志高空调进行交涉。‘厂家必须给我们(经销商)一个交代。’现场一名代理商代表称。然而,截至3月17日,新金融记者发稿时止,双方的持久战仍在继续。

  新金融记者 柴刚

  3·15集体维权

  3月15日,佛山,钱文忠再次站在了志高空调大门前。

  钱是康梦宝的一名地市级经销商,其经营的产品就是出自志高空调下属制冷事业部的手笔,两者也因此结下了2年多的恩怨情仇。“空调出现的质量问题,让我们这些人损失大了。”钱文忠说,来自全国36家代理商此前已与志高空调多次交涉,却迟迟没有任何进展,如今,代理商们再次与志高空调讨要说法。

  在外界看来,此次维权选择当天这个节点,却颇有意味,作为代表的他,解释“就是给志高空调压力”。2009年,康梦宝产品开始在市场推广,2010年3月至6月份期间,志高空调和广州科优美公司(以下简称科优美)联合,在中央电视台和网络上以志高空调商标名义宣传推广和招商。广告称,该产品为志高空调制造,科优美总代理负责推广招商。新金融记者获得一份志高空调推广视频资料同样显示:一种只需几百元、高效节能、静音设计、四季皆宜、功率不足200W的“康梦宝”冷暖空调蚊帐产品授权科优美招全国代理商。

  在钱文忠及其他代理商看来,这是一个大商机。2010年4月,他与2名合伙人共交纳28万元,获得了康梦宝在广东肇庆、韶关、江西赣州和湖南衡阳等四个地级市的经销权。“这款产品当时宣传得很好。”他向新金融记者坦言,再加上志高空调毕竟是大厂家,所以选择了加盟康梦宝。

  钱文忠介绍,康梦宝是一种蚊帐空调,即是在原有空调基础上,再附加一个蚊帐,由此减少使用面积,降低用电消耗,同时售价低廉,一台在600元左右。他与来自全国各地共计36家,在这期间分别签署代理合同,总共支付加盟保证金将近160万元。

  在签署协议后的2个月中,康梦宝销量良好,钱文忠赚足了10多万元。

  其他代理商与钱一样,加盟后在各地专营店、经销点装修、宣传、发展下线网络和培训营销人员等投入大量资金。

  退货率达95%

  然而,幸福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多久。

  2010年7月初,全国各地出现高温天气,空调进入了销售旺季,康梦得同样一路畅销。让这些代理商想不到的是,销售出去的空调隔天就被退回,退货原因是主机33℃室温左右开始不制冷,人睡在密封性极高的蚊帐内,无法透气而出现闷晕、呕吐现象,严重危害人身安全。“95%以上的退换货率。”钱文忠回忆说,市场影响极坏,而代理商损失惨重。

  当月,全国各地代理、合伙人、间接受害人等将近200人聚集佛山,向志高空调维权声讨。一位不具姓名的代理商介绍,志高空调在当时承认了其设计有严重缺陷,但以种种借口推卸。不负责的态度,再次引起各地代理商恐慌与不满。

  代理商们向新金融记者出示的一份书面材料显示,志高集团副董事长和营销总裁邵周祥曾出面协调时称,志高空调会承诺对下级科优美等三家总代理公司担保和监督,可7天内退货款,3-8个月期限内可退保证金,并提供出口窗机作为替代产品,2012年7月前不涨价等承诺。

  钱文忠多次出面与科优美协商,并不断给予压力,2010年年底,要回了他与和合伙人在广东肇庆和韶关,共13.76万元加盟费和部份货款,剩余的湖南衡阳和江西赣州13.76万元,承诺在2011年4月份前退还。

  谈判仍无果

  “那些钱,到现在还没有下文。”3月15日,钱向新金融记者感叹。

  “获得赔偿,集体退出。”钱文忠向新金融记者介绍,代理商在2011年陆续退出代理,目前仍有36家经销商,要求厂家退还保证金、贷款等。其给出的一串名单显示,康梦宝代理商遍布四川、江西、安徽、福建、广东等地,一共涉及160万元保证金,13万元货款,经济损失超过600多万元。

  在这场持久战中,代理商将矛头直指志高空调,认为用“志高制造”驰名商标品牌效应诱骗加盟,明知存在质量问题,却继续容许下属恶性收取保证金。

  2010年7月,更是发生了经销商龚光明在志高总部跳楼身亡的事故。而志高空调方面则对此予以否认其中的因果关系,认为龚光明只交纳了2万元加盟费和1.9万元的货款,其自杀和志高公司没有关系。

  “他们(志高空调)不承认产品有质量问题,说是不负责。”15日下午,钱文忠在电话中告诉新金融记者,如此清楚的事实,厂家还在推卸责任。他介绍,志高空调认为,代理商应该向科优美讨要加盟费,而不是志高空调,将矛头指向他更是毫无根据。

  然而,让代理商们耿耿于怀的则是一份《会议纪要》,其中第六条明确表示:2010年7月23日后,由志高空调生产康梦宝蚊帐空调产品质量责任由志高空调承担,如因产品质量造成经销商损失的,志高空调承担责任。新金融记者获悉,当年7月10日,志高制冷设备部主导发布《联合公告》再次确认,由志高空调生产“康梦宝”牌等蚊帐空调产品质量责任由志高空调承担,如因产品质量造成经销商损失的,志高空调承担责任。

  参与此次谈判的林姓代理商介绍,佛山市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双方进行了协商,现在还在对康梦宝噪音、不制冷等方面进行认定,而对于认证书,质监局方面不承认也不能肯定其合法,将情况报予国家质监总局核定。3月16日晚些时候,钱文忠给新金融记者发来短信:“谈判并没无结果,志高(空调)不提退货,也不赔偿,总代理无钱可退。”

  新金融记者对此事件,多次联系志高空调副总监谭浩明,截至发稿前,对方均无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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