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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微博专家观点汇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0 20:44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4月20日晚间消息,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这一消息在微博(http://weibo.com)上引起专家和意见领袖热议 。以下是专家观点汇总。

  @陈九霖(微博):(中国航油前总裁) 我感到高兴,因为吴英检回了一条命。对于没有直接否决该案,诸多微友表示失望。但从政治角度去看待就会释然:1、政治是要讲面子的; 2、由下级做出决定给上级留有回旋余地;3、活下来就存有转机。

  @薛兆丰(微博):(经济学家薛兆丰)我对吴英案的三个观点:1、反对极刑;2、赞成给予民间融资更大自由;3、认为吴英行为属于俗称 “庞氏骗局” 的诈骗行为。在最高法复审期间,一些学者不仅辩护而且歌颂其行为。这是不可思议的。如果不惩罚反而鼓励吴英式的经营行为,那将是对诚实商人的羞辱,也是对正当民间融资的扼杀。

  @徐昕(微博):(法律学者,著有《论私力救济》、《诗性正义》等) 这令人欣慰,但最高法院又暗示了重审结果:“危害特别严重…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死缓仍太 重。

  @何兵(微博):(中国政法大学(微博)法学院副院长何兵) 争议吴英是否构成集资诈骗和是不是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此外,在处置吴英财产问题上有争议。从最高院裁定看,认为构成集资 诈骗。由于未亲历案件,不宜判断。但公众和法学家们认为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因为案件有许多事实不明朗。判决让大家缓口气。先庆祝一下。

  @任志强(微博):(知名地产商) 终有纠正,让错判见鬼去吧。但有意错判之人是否也应被调查和处理。不应判死刑而被判死刑的背后,还有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东东?解脱的是高法废了死刑,没解脱的是操纵死刑的背后?

  @周德文(微博):(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吴英不应死在黎明之前。民间借贷立法已走上国家的议事(立法)日程,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内容就是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合法化。在此背景下,是时势、民意救了吴英。

  @光远看经济(微博):(学者、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西城区副主委、西城区政协常委)吴英案最高法认定“二审法院定性准确”云云,可谓用心良苦,给了各方足够的面子。不能完 全否定浙江高院,但又不能核准吴英死刑。最后只能走跷跷板的平衡术,认定集资诈骗成立,但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认为,这是目前可以得到的最好的结果了,在目前的金融态势下,这个结果是可以接受的。

  @王福重(微博)(著名学者,经济学家)我早说吴英不会死。还是有点进步的。应该感谢的是勇敢发言的人,以及媒体。吴英案被驳回,对浙江民间金融,以及高利贷最终合法话, 是个促进。法律应该保护民间借贷。

  @邱震海(微博)(凤凰卫视(微博)著名评论员):吴英案折射了今天中国改革的“三重困境”:民营企业生存困境、金融体制改革困境、司法文明和司法独立困境。“三重困境”彼此交织,如何解开,说易行难。

  @秋风论道(微博)(独立学者,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1.中国不存在健全的金融秩序,根源是金融国家垄断。2.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活动基本是自由的,私人产权能得到较可靠保证。3,通过该案打破金融、法律、司法的国家主义迷信。4、中国企业家群体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缺乏理论自觉和政治自觉。

  @祁润兴:(北京师范大学(微博)珠海分校副教授)吴英案的实质,是民间金融开放与官方金融垄断的激烈博弈。民间融资是不是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这完全是由垄断金融的官 方说了算。对吴英的死刑判决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但为了平息民怨,会将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但仍然是以死刑威慑民间金融开放。认清实质,才不至于纠缠法律术语。

  @陈有西(微博):(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我对这个不核准理由,是不满意的。吴英案不只是一个量刑问题,是基本事实错误和基本定性错误问题。

  @楚望台(微博):(夏楠,笔名楚望台。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微博)研究员)按照《死刑复核规定》,死刑复核结果只有两种:核准或不予核准。最高院 对吴英案复核引用《规定》第四条“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况不予核准并发回重审,却又加入一句“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指示下级法院以死缓量刑。我认为这个裁定不仅逻辑上自相矛盾,而且严重超越其职权范围。

  @刘胜军(微博)改革:(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 )这是民意影响政治、政治影响司法的又一案例。这当然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弹性司法的问题,但却是现行制度 下无奈的“进步”。吴英案最大的启示在于,人民不宜妄自菲薄,人民才是社会终极的力量所在。每个人都应该走出犬儒主义,正义地呛声而非胆怯地噤声。

  @王晓渔(微博):(知名学者、文化批评家)吴英死里逃生,一时百味杂陈,不知如何评价。一个生命得以挽留,无疑是万幸。但是,如果改变的只是个案,虽胜犹败,因为吴英 的活,不能阻止此前此后吴英们的死。只有司法独立,才能保证即使没有民意的介入,吴英们也不至于死去活来。所以,这一次,谢天谢地谢民众,但不感谢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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