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标主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5 10:15 来源: 新闻晨报与苹果的官司仍在审理,等有判决后依法处理
据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国务院新闻办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纠纷案进行了回应。他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付双建说,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上述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付双建说,目前,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转让合同纠纷争议案件正在司法诉讼程序中。由于这个案件的影响大,且法院的终审判决直接影响IPAD商标的权利归属,工商部门将慎重稳妥处理此案。一些地方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诉依法进行了立案,现在仍处在调查取证阶段。在法院终审判决后,工商部门将对此案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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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iPad商标案相信会有圆满结局
据广州日报报道 2012年2月29日,IPAD商标权案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至今未有判决。在 4月 19日广东省政府发布2011年度广东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欧修平透露,该案法院一边抓紧审理,一边抓紧调解,希望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欧修平表示:“我们一方面在研究法律问题,同时也在积极地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目前正在抓紧审理,相信会有圆满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