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政为国有农场“止血”“造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4 23:39 来源: 中国财经报剥离社会职能 加大建设投入
本报讯 记者李存才报道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部分省份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北省财政把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作为减轻农场及农工负担的重要措施,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养老统筹改革、税费改革等同步实施,达到了为国有农场“止血”、“造血”的效果。
湖北省财政厅综改办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省共有53家国有农场,土地面积540万亩,人口140万人。由于过去频遭自然灾害,加上传统计划经济影响深刻,全省农垦系统2003年累计亏损10亿元以上,有的农场负债率达200%之多。从2003年起,湖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在全省开展了以“实行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职工养老统筹改革、农业税费改革和剥离社会职能”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全省国有农场中除东西湖等少数农场下放到所属市管理外,大多数下放到县(市、区)管理。2006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陆续下发6份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和加快国有农场发展的政策文件。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全省国有农场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社会职能剥离逐步到位,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农场及农工负担逐步减轻。
据统计,湖北国有农场通过教育职能剥离,学校资产移交实现无偿整体划拨,共划拨资产3.37亿元,移交教师9809人。教育职能剥离后,办学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其中财务体制属省管的19个农场,剥离后的办学经费,核定支出基数后,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9750元的标准转移支付给接受学校的市、县,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负担;原财务体制在市、县的农场,剥离后的办学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省财政按每人每年2600元的标准给予适当补贴。学校移交后,在职和退休教师待遇普遍提高,人均年收入增加5000多元,每年减少农场办教育支出8000万元。
按照改革方案,湖北国有农场管理的公安派出所(分局)、人民法庭、农场卫生院、检查室、人武部、民政优抚、农场卫生执法监督、计划生育及有关延伸派出机构等分别进行了剥离改革。经过改革探索,取得了四大成效:一是探索了农场政企分开的途径。全省农场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694个精简到194个,场机关工作人员由3927人精简到1684人,年减少支出5110万元。二是解决了教育职能“剥而不离”的问题。农场中小学剥离前形成的教育债务,纳入“普九”化债范围统筹解决,共化债1.7亿元。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部落实,解决了贫困职工子女入学问题。三是减轻了农场和农工的社会负担。四是理顺了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投入渠道。几年来,全省农场小型农田水利、高产农田整理、道路交通建设、文化体育卫生、安全饮水、危旧房改造、新农村建设、民政救济和优抚等都纳入当地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同时,省财政还将农场参照乡镇纳入“以钱养事”新机制范围,每人每年按照15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贴,支持农场建设。
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湖北省国有农垦系统从2004年开始全系统扭亏为盈,并逐步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2011年,全省农垦系统生产总值达456.3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完成税利84.97亿元,增长31.26%;人均收入达8830元,净增1220元,比上年增长16%;全省农垦系统粮食产量达到17亿斤,创历史新高,主要经济指标的发展速度均高于湖北省农村和全国农垦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