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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部地区或将成为经济新增长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7 01:18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

  一、东部地区发动机作用正在逐步消失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小平同志关于“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和“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我国东部地区率先对外开放,经济快速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经济发动机。从1978年到2008年三十年间,东部地区的GDP在全国的占比上升了11.5个百分点,工业总产值的占比上升了4.7个百分点。然而次贷危机爆发之后,世界经济低迷,出口明显下降,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东部地区经济增长明显放缓。按各省市数据加权汇总计算,2008-2010年东部地区GDP增幅分别比东北、中部和西部要低1.6、1.2和2.2个百分点。与2008年相比,2010年东部地区GDP占比下降了1个百分点,工业总产值占比下降了2.6个百分点。

  东部地区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相对下降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第一,从区域经济发展规律看,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中国经济奇迹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融入国际市场和引来国外投资的基础之上,东部地区依托区域优势自然成为中国经济的重心所在。然而,次贷危机的爆发引发了新一轮世界经济格局的调整,给国际经贸活动带来的一个最大变化就是:欧美人再没有能力去以“借而少还甚至不还”的方式来持续增长地消费中国产品,中国人再也不愿意以“折价的资源生产低价的产品”去持续增长地供应世界。而当我国经济发展的增长模式由外需开始转向内需之后,区域经济布局必然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工业产能过分集中于东部地区的局面必须改变。

  第二,从城镇化水平看,我国东部地区目前城镇化率大约为60%。根据各国经验,虽然城镇化率处于30-70%范围内总体上都属于城市化水平较快发展时期,但进一步还可细分为:城镇化率处于30-50%范围为高速发展时期,50-70%范围为平稳增长时期。所以,从城镇化发展角度看,东部地区经济增长也已经过了最佳时期。

  第三,从工业化水平看,东部地区经过二十多年快速发展,已经处于工业化后期阶段,劳动力与土地成本已经变得相对昂贵,电、原材料、燃料运输以及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价格上涨,投资经营成本节节上升,劳动密集型产业成本的优势正在逐渐消失,环境容量也趋于饱和,产能向外分流势在必行。

  第四,从区域协调发展角度看,东部地区将那些正在逐步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迁移,有利于缩小区域经济之间的差距: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可以利用得天独厚的资源和劳动力价格低的优势,较好地承接那些在东部地区失去优势的产业迁移, 并在此过程中同时接受来自东部地区的资金和学习东部地区的技术管理经验,使得产业结构得以较快提升;另一方面,东部地区在将丧失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将向更适合其发展的中西部地区转移之后,也为自身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升级腾出了空间,从而为承接国际高端产业转移、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二、西部地区难以成为拉动全国经济增长新引擎

  从经济增长格局看,我国历史上长期呈现着“东高、中次、西低”的态势。2000年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后,这一格局变成了“东高、西次、中低”。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则又变成了“西高、中次、东低”。由我国区域经济增长格局变化中就可以看出,西部地区10年来相对中部地区获得了更快的发展。统计数据显示,除了GDP之外,近几年来西部地区的GDP、外贸出口、财政收支等指标的增幅总体上都高于中部地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关研究表明,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方面,西部地区也相比中部地区略占优势。

  由于东北地区总体规模较小,而且它与东部地区一样正处于经济转型之中,接替东部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新引擎的地区只能是中部或者西部。鉴于近10年来,西部地区的良好发展态势,一些人认为,未来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将要花落西部了。对此,笔者却不敢苟同,理由如下。

  第一,西部经济过度依赖于倾斜性政策的支持。西部大开发是中共中央贯彻邓小平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战略思想、面向新世纪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强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2011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坚持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在规格如此之高的定位之下,西部大开发获得了中央在财政和金融政策方面极大支持,诸多重大投资项目相继开工,支持了西部经济的快速发展。很显然,一个地区的经济持续增长是不能始终依靠外部输血方式来支撑的,未来中央财政支持一旦减弱,其增长速度必然会相应减缓。

  第二,西部地区人口密度的偏低,将影响其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发展。从目前我国国情看,任何地区如要成为全国经济的发展龙头,一个必要前提就是城镇化与工业化能够实现较快发展。而不管是工业化,还是城镇化,一个最基本前提就是具有足够的人口聚集效应。人口聚集可使人均的城市设施建设成本、交通成本和物流成本明显降低,从而有利于产业聚集效应和市场规模效应的形成。日本人口密度最大的东京都、大阪府、神奈川县三个地区刚超过全国国土面积的十分之一,却生产了全国GDP的三成左右。我国东部之所以成为经济先发地区,一个重要因素也是人口规模大和人口密度大。东部地区土地面积只有全国的9.5%,但人口数量占比却接近40%,密度远远高于其他地区。相形之下,西部地区在人口密度方面劣势非常明显,分别只有东部的9%,中部的15%和东北的38%,非常不利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

  第三,西部市场发育程度偏低,经济发展的内生力量不强。一个地区的经济如要获得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具有较强的市场内生力量,其中市场发育程度就是衡量市场内生力量大小的一个指标。具体地说,市场发育程度是指在一个经济区域内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资源的投入是通过市场而不是国家计划手段实现配置的比重。很显然,市场发育程度越高,意味着政府干预越少,经济的内生性越强,企业将获得更大的自由空间,微观层面上的资源配置效率越高,在正常的环境下经济发展速度也会越快。从总体数据来看,西部地区非公经济在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和就业等领域中所占比重均远远低于其他三个地区。

  第四,东部产业难以大量持续地迁向西部。目前之所以更多地转向了西部地区,主要也是因为东部地区第一批向外迁移的主要都是对资源和能源依赖较强的“三高(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如有色金属加工、建材、轻纺等,为了降低运输成本,直接转移至离原材料产地较近和能源较丰富的中西部地区是最明智的选择,但这种产业迁移往往是一次性的,必然不可能持久。另外,西部地区还有一个不利条件,那就是它尽管幅员广阔,但是许多地方的生态环境都非常脆弱,资源承载能力非常有限,属于限制开发区域或禁止开发区域,自然难以承担起大量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重任。

  三、中部更有可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则是支持经济起飞最重要内在动力。换句话,未来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最快的地区才能成为未来拉动中国经济景气上升的主要动力。非常巧合的是,不管是从工业化角度看,还是从城镇化角度看,中部和西部几乎都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工业化都处于前半程,城镇化率都处于40%—50%的范围内。两者未来潜在的发展空间都非常巨大。那么,未来谁更有可能将工业化和城镇化率的发展潜力尽快转化为现实?我们的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中部地区。除了上述西部地区的劣势就是中部地区的相对优势之外,我们看好中部地区前景的理由还有以下几点。

  首先,中部具有明显区位优势。从长期看,区位优势是区域经济分布的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在历史上绝大多数时期,中国都是一个封闭经济体,经济重心则是处于当时中国内陆腹地的中原地区,只是到了明代以后中国与外部世界发生了联结,东部沿海地区才开始逐步兴起,成为新的经济重心,并在次贷危机之前达到了阶段性顶点。未来随着外部世界对我国经济的拉动作用的减弱,经济的重心必然将部分地分解到地处今天中国内陆腹地的中部地区。我国中部地区紧邻“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塘”,接壤西部和东北地区,是唯一一个与其他地区都接壤的区域,是真正的中国内陆腹地,起着承东启西、接南进北、吸引四面、辐射八方的作用。中部地区整体上形成了“三纵三横”干线为骨架的交通网,即北京——广州、北京——九龙、北京——珠海的铁路、高速公路体系;连云港——兰州铁路、上海——成都高速公路、长江航线等交通体系。相对西部而言,中部地区与国内外市场距离更短,交通更便利,物流成本更低,容易汇集人流和物流等多方面资源,从而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更快地发展。

  其次,中部具有较强的劳动力竞争优势。中部地区人口在受教育水平方面低于东部地区,但明显高于西部地区。在从业人员中,受教育的人员比例也明显高于西部地区。这使得中部的劳动力素质要相应高于西部。另外,中部地区除了山西之外,安徽、湖南、江西、河南、湖北等五省都是东部劳动力输出大省,这些外出劳动力近几年带着东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回乡创业者越来越多,无形之中对当地的劳动力素质的提高起了促进作用。相比之下,在西部12个省市区中只有四川一地才算是劳动力输出大户,与中部相比差距明显。

  长期以来,中部地区劳动力成本在四大地区中都属于最低。2005年,中部地区人均工资水平,分别为东部的65.3%、西部的94%和东北的94.5%。2005年之后,随着民工荒现象的不断蔓延、再加上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推动,作为农民工主要输出区和粮食主产区的中部地区的人均工资水平才出现了较快增长,但是从绝对水平看依然还处于低位。2010年,中部地区的人均工资水平仅略高于东北地区,只相当于东部地区的73%和西部地区的95.5%。高素质、低价格的劳动力大军为中部地区发展工业化提供了有利的人力资源保障。

  第三,中部更适合于承接来自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从产业迁移的规律看,东部地区产业向外迁移的进程才刚刚开始,除了那些“三高”产业之外,许多的其他产业也需要陆续向外迁移。对后者而言,中部地区相对而言是更好的选择。

  对外需导向企业而言,其产品以出口为主。在劳动力成本和其他投资条件相近的情况下,运输成本就成为产业转移区位选择的重要影响因子。与西部地区相比,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毗邻,并已形成联系方便的交通运输网络,这对于出口导向型产业,以及与母公司形成企业内部分工的产业转移具有较强吸引力。

  对内需导向企业而言,中部地区由于人口相对密集,市场相应集中,单位产品营销成本自然相应降低。不仅如此,中部地区尽管GDP增长要慢于西部地区,但内需规模却大于西部。2010年中部地区的固定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全国的占比分别高于西部0.4和2.6个百分点。

  从企业生产角度看,具有较强劳动力竞争优势和市场发育程度较高的中部地区可为企业生产与经营提供更有效率的资源配置环境。更为主要的是,东部转移过来的往往不是整个产业链,而是把不符合本地比较优势的部分企业或生产的某种环节分批向外转移。这就要求产业迁移承接地具有较强的技术、产品配套能力,从而容易在新的地方构建和完善产业链,并最后形成产业集群。相对西部而言,中部地区的企业不论在管理方面,还是在技术研发水平,都明显胜出西部一筹,因而更容易与东部迁移来的企业形成配套生产能力。

  四、“中部崛起”应列为近期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工作重点

  如果二十一世纪世界经济舞台上的主角是中国的话,那么未来十年、二十年中国经济舞台的主角就必定是中部地区。如果没有地处腹地的中部地区经济快速崛起作为有力援手,东部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东北振兴和西部大开发都将陷入“区域分隔、各自为政”的不利局面,其政策效果必然是“事倍而功半”;如果没有快速崛起的中部地区发挥衔接和中转作用,其他地区之间资源要素和产业的转移将变得极其不经济,而且各地区也根本无法形成一个合理分工、和谐发展的有机整体。反过来说,中部崛起一旦明显见效,必然对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带来“一子走好,满盘皆活”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不削弱其他地区政策支持的同时,加大对“中部崛起”根本性突破的政策支持应列为近期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工作的重点。

  首先,尽快制定具体的支持“中部崛起”政策体系。国内外历史经验表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只能通过政府的倾斜性政策来实现,否则的话完全按照市场机制来调节,结果只能是“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结局。事实上,中部地区之所以陷入“中部塌陷”之中,很大程度上就是拜政策所赐。改革开放前二十年,东部地区独享了大部分国家的制度优惠,国家每一项制度的供给基本上是在东部先试点,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然后逐步向中部和西部推广。有些制度只允许东部少数地方存在,禁止中西部地区类似的制度安排,在东部被鼓励的创新甚至在中西部会被视为违规现象。2000年以后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相对应的制度优惠也开始让西部地区受益,从而使得中部地区的发展速度由原本快于西部地区变为慢于西部地区了。

  所谓的“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们应当对当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的重心进行适度调整,进一步强化对中部崛起的支持力度。具体来说,应根据中部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中部崛起”政策体系,而不仅仅只是笼统地“比照”其他地区的政策。其中,应重点加大对中部地区的金融支持、人才引进、政府职能转换和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第二,加速推动中部地区工业化与城镇化。中部崛起必须以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为依托。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发动机,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加速器,两者相辅相成。在加快工业化的发展方面,政策的支持应当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扩大鼓励中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政策体系,支持中部地区为承接产业迁移的产业配套产业的建设;二是推动中部应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丰富等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融入到国际产业链中去,鼓励传统制造业领域的外资更多进入中部;三是鼓励中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注重当地具有比较优势产业链的整合,培养集群竞争优势;四是通过引导建立风险投资协会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中部地区的综合竞争力。

  在加快化的城镇化发展方面,政策的支持应当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快中部地区城市群建设。中部地区由于人口分布相对较散,建立大城市的条件不如东部地区,不能过度追求超大城市发展,但是可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发展超大城市群,将环鄱阳湖城市群、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等共同整合为继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后中国又一大区域性城市群。二是推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中部地区农村人口比重较大,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重要区域,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比发展大城市更加有利于安置大量由东部地区回流的农民工和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三是加快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户口门槛。

  第三,组建相关常设协调机构,推动中部区域一体化发展。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相比,中部地区有一个非常不同的地方,即缺乏具有很强综合实力、带动能力和辐射能力的经济中心城市或城市群。在这种“群龙无首”的格局下,中部地区长期以来“行政区经济”盛行,自谋发展,纷纷努力就近融入邻近的泛珠三角区域、长三角经济区和京津唐经济圈之中。

  中部地区要实现整体崛起,这种协调发展意识薄弱的现象就必须改变。各省就必须树立中部地区的整体观念,在区域共同利益上达成共识,增强中部地区的内部联系和凝聚力,打破行政区樊篱,在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交流等方面构建统一的制度框架,促进各种资源及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形成统一的区域市场。而要做到上述这一切,就必须增加和强化中部办的推动中部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的相关职能,或者由中部办出面组织并由中部六省共同组成的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常设协调机构。

  负责人:范剑平

  执笔:高辉清、胡少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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