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管理局:签收快件时分类处理区别对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7 15:31 来源: 新民晚报我国首部《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一周来,“先签后验”还是“先验后签”备受关注。国家邮政管理局明确给出答案——签收快件时,分类处理区别对待。
今年5月1日起,我国首部《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施行。“国标”推出一周以来,快件签收方式始终是最受关注的焦点。收件人签收快件时,到底应该“先签后验”还是“先验后签”?比行业标准更严格的“国标”,会不会加大快递企业压力,并变相催涨快递费?
网购激增行业标准过简
2008年1月1日,《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施行。时隔4年零5个月,“国标”推出,其间正是我国网络购物飞速发展的几年。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兵介绍,近5年来,我国快递业务量年均增长率27%,日均业务处理量从300万件增长到1300万件。其中增量最大的一部分,正是由网店与消费者携手贡献。当年制定行业标准时,恐怕很少有人会预测到,网购会像今天这般普及。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曾毅认为,原行业标准中关于“验收”的说法,过于简单。“对于如何验收,消费者和快递企业理解不同。”
消费者认为,只有打开快件,确认内件完好无损后,才能签字,所以应“先验后签”;快递企业则认为,自己只负责寄递,只要外包装完好,至于内件是不是用户想要的,应该是用户与商家的问题,与企业无关,所以应“先签后验”。双方观点不同,导致投诉频发。
普通快件一般先验包装
曾毅介绍,为兼顾消费者与快递服务组织双方的权益,“国标”起草组多次辩论,达成一致:首先要区分快件性质,按普通快件和网购等其他快件,分类处理、区别对待。
收件人签收普通快件时,第一步应该验收外包装,检查有无破损、重量是不是减少或者有没有重新包装过的痕迹。如果外包装完好,应签字确认;一旦外包装出现异常,则应当先验收内件再签收,派送员应该配合。曾毅补充说,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收件人如果还担心内件丢失、短少、损毁,也可以在签字后和派送员一起验收内件。
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邵忠林建议,即使外包装完好,但轻轻摇晃,仍有明显物品破损、破碎声音,或外包装有液体流出等不正常现象,可以要求先打开包装看一看,再签收。
“国标”还规定,以上多种操作方式,遇到一种情况时,必须让步———如果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提前约定普通快件的其他验收形式,以约定内容为准。
网购快件双方约定为先
消费者接触更多也是更关心的,是网络购物时如何签收快件。国标对此也有专门规定,关键词是“约定”。由于服务模式较复杂,牵涉利益主体较多,不能简单规定“先验后签”或“先签后验”,而是要根据快递服务组织和寄件人(商家)的约定。
曾毅解释,首先,快递服务组织应与商家签订合同,提前约定,到底用哪一种方式验收。商家是快件所有者,有权对此约定,并支付服务费;快递服务组织根据约定,提供投递服务。
其次,网络商家应该在用户下单时,明确告知对方,本快件是“先验后签”还是“先签后验”,避免在投递环节,消费者和快递派送员发生争执。
第三,派送员在投递快件时,要将事先约定的验收方式告知收件人,然后提供相应服务。“如果快递服务组织与商家约定‘先验后签’,那派送员不应要求消费者‘先签后验’;反之亦然。”曾毅说。
特殊服务涨价也属正常
邵忠林认为,根据双方约定,如果确定要“先验货后签收”,与普通快递业务不一样,在验收、退回和收费等多方面标准都可另行规定。
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消费者维权事务负责人胡先生的观点与此类似。“曾有消费者投诉,网上购买喜蛋,快递送货上门后,不愿配合验货。事实上,这名消费者的要求确实有点苛刻,他不仅希望先打开包装检查内件,还要逐一清点上百份喜蛋。”从事快递行业多年的胡先生坦言,快递属于微利行业,快递员的收入和派件数量呈正比。
有些投递业务不到1分钟就能完成,而有一些起码要等10分钟。
“针对特殊服务,相应收取更高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不等于快递行业普遍涨价,更不是漫天要价,一切还要根据合同办事。”胡先生强调说,商家只有与快递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有利于保护各方权益。“消费者则要选取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商家。如果验货环节繁琐,或网购易碎商品,消费者可以坚持要求先验货再签字,但也应当承担可能相应增加的服务费。”
擅自代收快递企业负责
以上所说的签收情况,都以收件人在场为前提。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怎么办?
“国标”中,对“代收”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经过收件人或寄件人同意,派送员不能将快件交给其他人签收,包括单位收发、小区门卫等,否则由此出现快件遗失等问题,快递服务组织应承担全部责任。
按“国标”规定,快递企业应该对快件至少提供两次免费投递,如果投递两次后还未能投交,而收件人仍需要投递,快递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事先应该把收费标准明确告知收件人。
“国标”中特别增加了对“无着快件”的处理规定:因寄件人或收件人信息缺失而导致的无着快件,能从拆出的物品中寻找寄件人或收件人信息的,应继续尝试投递或退回。(记者 曹刚)
【焦点关注】 “国标”非强制性,各方反应平静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施行一周以来,记者采访网络卖家、网购达人和快递行业协会,发现各方反应平静。为何此前引发不少争议的新规,推出后反倒没有引起较大震动?
淘宝网皇冠级卖家夏晓平介绍,“国标”对网店经营影响不大,因为自己跟快递公司已签订多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消费者收到货物后发现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破损,我们网店会为损失买单,不会损害消费者权益。然后再根据合同,追究快递公司的责任。”他透露,和快递公司签合同来保障自身利益,是业内大多数正规网店的惯例。
上月底,网购达人叶小梅曾与快递员发生过争执,矛盾焦点就是先验还是先签。“我本来以为‘国标’硬性规定,必须‘先验后签’。”她最近几天仔细研究条文,理清了思路,“我不用和快递公司过多交涉,而是应该在网店下单之前,和店家提前沟通好,到底用哪种方式验收。如果我坚持要求‘先验后签’,而对方不同意,那就换一家店。”
纵观“国标”全文,找不到一条惩罚性措施。有人因此担心,它会不会流于形式,甚至变成一纸空文。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消费者维权事务负责人胡先生认为,没必要赋予“国标”过多的意义。“因为它只是推荐性标准,不具强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7条规定,国家标准分强制性和推荐性。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第14条规定,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国标’推出前,内容相近的行业标准已施行4年多。所以各方反应平静很正常。”胡先生补充说,“国标”相当于指导性意见,发生争议时,消费者可用“国标”作为证据主张赔偿。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邮政部门会逐步通过相关规章制度来约束、督促快递企业。
【焦点链接】 “国标”新增的亮点
除了对快件验收方式作了详细规定,《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还新增了其他一些亮点。
增加港澳台和国际快递服务时限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曾毅介绍,和行业标准一样,国标在全国范围内将同城快递服务时限再次确定为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确定为72小时。
曾毅强调,“国标”的一个亮点,就是增加了港澳台快递和国际快递的服务时限。他补充说,确定这些服务时限颇为不易。“选择北京等中国城市作为寄出地,并选取各大洲多个代表城市作为寄达地,共查询了400余对互寄城市的服务时限。”
增加文明分拣细则避免野蛮操作
为了避免投递过程中的野蛮操作,“国标”对文明分拣作出了细致规定。分拣时应按快件处理场所的不同,分区作业;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件不应超过10厘米;易碎件单独存放;小件物品及文件类快件,不应直接接触地面等。
业内人士坦言,受场地和设备限制,加上作业时间紧,完全按照标准执行比较难。谁来监督、如何监督快递企业达到“国标”要求,也是有关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
删除部分条款更利于消费者维权
关于“快件赔偿”问题,曾毅介绍,“国标”删除了原行业标准中的两部分内容:一是在免责条款中删除了“顾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1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二是删除了“受理索赔期限应为收寄快件之日起1年内”。
他指出,快递的受理索赔期限应按《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执行。《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删除两部分条款后,消费者维权的有效期限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