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上海海关查获最大出口骗税案 涉及税款约420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8 15:08 来源: 新民晚报

  高报价格循环出口骗取退税4200余万

  上海海关查获迄今为止最大出口骗税案

  本报讯(通讯员 施旼 记者 郭剑烽)日前,上海海关与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办案,破获一起用高报价格、循环出口等手法骗取退税的特大出口骗退税案件,案值达2.88亿余元,涉嫌骗取退税42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据悉,该案是迄今为止上海海关查获的最大一起出口骗退税案。

  今年1月,上海海关在对某公司出口至香港的电容、二极管和按摩棒等商品进行数据查询比对时,发现其申报价格高于实际同类商品国内零售价数10倍。通过扩大风险分析范围后,发现另有5家企业自2009年起均以相同的手法申报出口这些出口退税率商品。上海海关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开展联合办案。

  经查,这6家公司具有相同的实际控制人。这些公司以4.5%—5.5%的费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高于同类产品数十倍的价格将电容、二极管和按摩棒涉案货物申报出口至香港等地,随后雇佣“水客”再将出口至香港的电子元器件走私入境,循环往复骗取退税。为获取退税所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该公司将货款通过地下钱庄非法汇兑至由其操控的香港公司账户内,再以正常付汇方式向代理其出口的外贸公司支付货款。截至案发,该犯罪团伙采用上述高报价格、循环出口等手法出口金额达2.88亿余元,涉案退税款约4200万余元。

  3月29日,在上海海关的全力配合下,上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对上述人员实施抓捕。目前,犯罪团伙主犯顾某、王某及其他8名团伙成员(均为中国籍)悉数到案。

  海关表示,出口退税是国家为鼓励出口,减轻出口企业税收负担而采取的一项政策,而骗退税行为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损害宏观调控政策,虚增贸易顺差,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