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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嫌疑人时军锋被以诈骗罪起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1 19:32 来源: 财新网

  距离此案发回重审已逾八个月;公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追加的妨害作证罪,并没有出现在起诉书上;开庭时间仍未确定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 近日,在检查机关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八个月之后,河南“天价过路费案”犯罪嫌疑人,时建锋的哥哥时军锋被鲁山县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至鲁山法院,但开庭时间仍未确定。

  《新快报》报道了这一消息。公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追加的妨害作证罪,并没有出现在起诉书上。鲁山县检察院未对此做出回应。

  据报道,此案是在7月份由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侦结,移交至鲁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底,媒体曾报道,此案发回重审后,侦查逾五个月无果。而按照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需延长,须向检察机关申请。时军锋的刑事辩护律师王永杰当时已有两个多月没有得知有关案件进展和当事人的相关信息。

  引起关注的河南“偷逃过路费368万”一案今年1月被曝光,原是一则意在威慑偷逃高速费行为的法院通告新闻,后引发舆论质疑,牵出一条疑涉中原高速公司、武警许昌支队的“灰色”军车利益链,并成为司法丑闻。

  2010年12月,42岁的禹州农民时建锋被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顶格判处法定最高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判决书送达后,时表示不上诉,甘愿伏法。判决随之生效。

  公诉人指控时建锋利用两台假军车在八个月的时间里,多次偷逃高速费,金额高达368万元。

  此案被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质疑:无期徒刑是否过重?368万元通行费是怎么算出来的?2011年1月13日,此前一直认罪的时建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翻供,称自己是顶替弟弟。

  1月13日晚,平顶山政法界高层连夜开会,观看时建锋翻供的采访录像。1月14日凌晨两点,平顶山中院决定,对时建锋案启动再审程序。

  1月15日,时建锋的哥哥时军锋前去自首,并表示自己不是主犯,只是利益链的末端,两台“假军车”,“其实就是真的”。

  据时军锋公布的一份协议,两名自称武警许昌支队军官的张新田和李金良,以及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的正、副站长,均能分享军车运营的利益分成。

  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田立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均存在事实不清的问题。

  该院副院长孙振民提到,军车牌照、士兵证等证件,以及向收费站出示的车辆通行手续,均来源不清,时建锋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辆的原因也未查清。由此,平顶山中院自院长以下到具体承办法官,均得到不同程度的追责。

  同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召开检察长会议,决定对时建锋案撤回起诉,退回鲁山县公安局补充侦查。继法院系统问责后,平顶山市检方亦承认,该案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均存在失误和瑕疵,该院将向有关办案人员问责。

  据报道,目前开庭时间尚未确定。因鲁山县隶属平顶山市,先前错判该案的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从此案的一审法院变成了终审法院,时军锋代理律师王永杰曾于7月向鲁山县检察院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承办其案件的平顶山市公检法机关及所属政法机关对时军锋一案全体回避。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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