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0日 16:16 来源:财新网
由于有了村委会、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及计生部门等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杨理兵亲生女儿杨玲,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了“弃婴”。其他“邵氏‘弃儿’”的变成弃婴的命运,也大抵类似
【财新网】(记者 上官敫铭)在47岁的杨理兵的记忆中,女儿杨玲诞生于2004年7月29日。这也是他与妻子曹志美的第一个孩子。
杨玲出生后,给这个位于大山深处、世代务农的家庭带来了无限欢乐。但与湖南省隆回县高平镇(2006年之前,高平镇还未改为现名,当时叫“高坪镇”——编者注)凤形村其他家庭一样,这里不少农民主要依靠外出打工营生。女儿半岁左右的时候,杨理兵与妻子也不得不一起南下深圳谋生;抚养女儿的任务,就落在了其父母身上。
或是为了抚慰相思之苦 ,离开家乡前,杨理兵和妻子曾抱着杨玲专门来到高平镇,找了一家照相馆照了张全家福合影。随料这一幕,却成了永诀。 (点击查看证据图1)
2005年5月,当杨理兵照例通过电话联系父亲询问女儿近况时,电话那头,杨理兵的父亲杨亲政对儿子说,孙女已经被计生办的干部抢走了!
计生办干部为什么要抢走杨玲?隆回县计划生育局的卷宗显示,原因系杨理兵“非法带养一个孩子”。 (点击查看证据图2) 卷宗显示,此案的立案领导叫刘述德,刘当时是隆回县高平镇党委副书记,负责主管计划生育。该案的经办人,是当时的计生干部刘唐山、罗伟、李红旺。
2005年4月25日,高平镇官方依据“群众举报”,对杨理兵“违法带养”一名女婴的事件进行立案调查。 (点击查看证据图3)
2005年4月28日,依据高平镇计生干部在凤形村书记“汪先姣”家做的调查笔录显示,“杨理兵从外面捡回来”了一名小孩。 (点击查看证据图4)
实际上,据杨理兵的父亲杨亲政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证实,他姓名的正确写法是“杨亲政”。 (点击查看证据图5)而当天,计生干部们也并没有在凤形村对其做过任何笔录。
然而,在调查笔录上,不但有多处“杨清正”的签名,还印上了指模。经杨亲政证实,这些都是伪造的。
为了力证杨理兵非法带养了一名小孩,高平镇派出所出具了杨理兵“未婚”的证明(点击查看证据图6);凤形村委会也出具了杨理兵捡小孩的证明。
此外,凤形村书记“汪先姣”也证明称,杨理兵“在外面打工时捡回一个女孩”,“不符合收养条件”。经凤形村书记汪先蛟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证实,他从未出具过任何文件证明,而自己正确的姓名叫“汪先蛟”。 (点击查看证据图7)
彼时,对女儿被抢仍一无所知的“杨理兵”,也接受了计生部门的询问。 (点击查看证据图8)
“杨理兵”承认捡到小孩并带回抚养,并称“我家庭条件差,没有能力抚养小孩,特申请将小孩交由人民政府抚养”。在笔录上,“杨理兵”签名并按上指模。 (点击查看证据图9)
此外,“杨理兵”还写了份《申请》,《申请》称,“我自愿申请将捡回的小孩送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绝不后悔。”申请书上,在申请人处,“杨理兵”签字、按指模。
杨理兵则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这些材料都是伪造的”,指模和签名都不是他本人的。(点击查看证据图10) 因为当时,杨仍人在深圳。
话虽如此,高平镇计生办仍将此事结案。 (点击查看证据图11) 当时主管计生工作的刘述得,在结案的综合材料上批示称,“同意承办人意见,将弃婴送社会福利院。” (点击查看证据图12)
由于有了村委会、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及计生部门等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杨理兵亲生女儿杨玲,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了“弃婴”。其他“邵氏‘弃儿’”的变成弃婴的命运,也大抵类似。
寻女多年,杨理兵如今早已“妻离女散”。惟一得到的说法,是2010年10月15日,凤形村给杨理兵出具了份证明材料:“杨玲因计划生育带走了,现未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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