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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修正案面向公众征集意见今日结束免征额3000,还是5000?

2011年05月31日 12:51 来源:新闻晚报

  见习记者 任文娇 制图 邬思蓓

  个税修正案(草案)自4月25日面向公众征集意见,今日将结束。截稿时,已有近24万条网络意见谏言税改。目前财税界关于个税改革的争议已从微观的免征额、税率级距,上升到个税缴纳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越来越多的财税专家认识到,将讨论停留在免征额是隔靴搔痒,真正的改革方向应是实现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就目前个税修正案内容而言,免征额为3000元仍过低,高达45%的最高边际税率将对中产阶级造成冲击仍是业界关注焦点。

  免征额仍旧存争议

  截至今晨8点20分,全国人大网已吸纳了234909条网络民意,这也刷新了全国人大网征求法律草案意见数量纪录。系统中征集民意的4个议题中,第一项就是免征额由2000元上调至3000元;其次是税率级距的调整,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也计划修改为7级。此外,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调整,以及申报缴纳税款时间由原来的7天延长至15天。

  个税改革自始至终,最受关注的就是免征额到底是上调到3000元,还是5000元?而在民意一路高呼,免征额应调至5000元的舆论声音中,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只关注起征点是一个认识误区,不能把起征点看得这么重,要看综合效益。包括税率、级次、级距,简单只提高起征点效果不会好,这次调整了税率和级距肯定会令个税征管更合理。

  在沪上一家民营企业工作的小溪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扣掉三险一金后收入为4500元左右。调整前,小溪每月应缴纳个税250元,调整后,按目前草案中的3000元的起征标准来说,新的个税政策将让小溪每月节省下175元,每月缴税75元。个税政策的确会惠及像小溪一样的白领阶层,巨大的生活成本压力下,更多像小溪一样的“上漂族”会想,如果免征额调整到5000元,就不用缴个税了。小溪告诉记者:“节省下来的一两百元,起码可以冲抵掉水电煤的费用。眼下通胀飙高,这也算是不大不小的实惠了。 ”

  中间阶层最多增税1300余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因为和此前两次个税改革相比,这次个人所得税的进步之处在于,“前两次的修正仅仅是局限在免征额的调整上,先从800元调到1600元;再从1600元调到2000元。实际上,这种调整的局限性是非常大的。 ”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结束后,全文披露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

  按照新的税率表,税负增减出现了一个神奇分界点,1.9万元,当扣除三险一金后,工薪所得少于1.9万元时,民众的税负在减轻;而当收入超过1.9万元时,税负开始增加。此间有评论认为,这会冲击中产阶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提到:“实际上增加的也不是太多,几百元。在达到最高边际税率的时候,增加的税也就1300多元。 ”

  但贾康也认为,这个个税修正案的最大缺陷就是,“在国家要大力培育中产阶层的背景下,作为调节收入分配一个重要手段的个税并没有体现培育中产阶层的方向。 ”

  此外,最高边际税率45%偏高也是不少学者的观点,“35%的最高边际税率比较接近世界平均水平或中位数水平。而且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最高边际税率不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或中位数水平。对高收入者采用高税率并不是最优选择。 ”

  灰色收入成监管漏洞

  早前央行货币委员会委员李稻葵接连炮轰个税修正案,认为个税目前已沦为工资税,“在当前的税制下,工资收入按照累进的方式征税,而投资回报的征收税率却比许多人工资的平均税率还要低(比如,房租所得的税率为5%);至于资本增值所得,却不用征税。

  在当前国内收入差距主要来自财产性收入所得的背景下,这种税制毫无疑问打击了劳动所得,使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增长速度与GDP相比差距更大。 ”

  个税有两个功能,一是政府筹集财政收入;二是调节收入分配。在目前国内贫富差距较大的情况下,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是个税首当其冲的社会功能。

  但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也向记者表示,灰色收入的确是目前个税征收的监管盲区,“由于税务部门与银行等相关部门未能形成信息共享,因此在监督上难免有漏洞,而股息、利息、分红、遗产继承等等收入,更是游离于监控之外。对于高收入阶层的财产信息,政府并不能完全掌握,尤其是灰色收入,如能掌握确切信息,政府的个税收入恐将翻番。 ”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更科学

  更多的学者官员认为,讨论起征点多少如隔靴搔痒,不属于个税改革。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个税改革早在2003年就明确: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个税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方向。 2006年这个改革方向还被写入‘十一五’规划,却8年无进展。假如2003年就推进个税改革,则如今的贫富差距可大大缩小。 ”

  谈及个税改革,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认为,应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我们目前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是将各种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类别,分别以不同的税率计税。所谓综合所得税制,是指同一纳税人的几类所得,作为一个所得总体来对待。两者相结合,就是将现行分类税制下的个人收入中的部分所得实行综合税制,部分所得仍实施分类税制,用这种不断的税制改革,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会更科学合理。

  ”公众何时才能受惠新的个税政策?在个税修正案首次提请人大审议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个税修正草案将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个税修正案或于今年6月份进行审定。但具体审定和出台时间,贾康透露,具体还需向人大有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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