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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捂盘惜售最高罚50万

2011年06月01日 15: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捂盘惜售最高罚50万

  省物价局将派8个督导组赴各地督查

  6月1日起,广东要对捂盘惜售、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动真格。省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局长陈波近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按套罚款,每套可处5000元罚款;而捂盘惜售等行为若构成价格欺诈,最高可处50万元的罚款。

  据陈波介绍,近期省物价局将派出8个督导组赴各地开展督查,对捂盘惜售、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的行为一律重罚。整治期间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2358”投诉举报。

  据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马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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