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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要求各地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2011年06月02日 00:33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1日从财政部获悉,为确保完成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两部委印发的《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对各地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切实加大地方公共预算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规模。二是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确保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四是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涉及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五是创新财政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方式。六是加快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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