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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关照“会哭的孩子”?

2011年06月03日 03:42 来源:深圳商报

  温国鹏:官员已经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了,为什么投诉五年未果,不是因为噪音扰民的事实不存在,也不是官员忙到了没时间帮公民维权的地步,而是因为公民自己还不够努力,这样轻声细语的维权请求根本就入不得见多识广的公权力的法眼。原来在官员心目中,出面为公民维权也是看人下菜碟,奉行“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原则,而且不仅要会哭,还得大声地哭,哭出特色,哭得能引发公权力的兴趣。真让人想不明白,你这到底是想化解社会矛盾呢,还是想激化矛盾?光有侵权的事实还请不动公权力出手,还得公民撒泼打滚,你这到底是想替公民维权呢,还是折腾人?

  如果说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是公民遭受的第一次伤害,那公权力这番“唯恐天下不乱”的表态不啻于对公民权利的第二次伤害,其伤害程度甚至远远超过了第一次。毕竟,只为了一分维权请求却要付出百倍的精力去吸引公权力的注意,在吸引公权力方面花费的心思甚至要远远超过维权行为本身,对于公民而言,这显然不是什么福音。

  高举问责大棒以彰权力之责

  陈尧:屡试不爽的“闹大才解决”,某种程度上传递出一种错误且危险的讯息,有可能对一些善良淳朴的民众产生误导,促使他们采取激烈的手段、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此一来,地方政府恐将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泥潭,只能以一种非常狼狈的姿态来解决问题、处理危机和维护社会秩序,更遑论积极作为、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了。“闹大了才解决”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偏离了和谐社会的基本精神,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一定不能让其成为执法思维和执法实践的常态。对于那些行政不作为者,还应该高高举起问责大棒并重重落下,以平民愤,以彰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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