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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6月起集中推进基层医改

2011年06月10日 10:29 来源:财新网

  【财新网】(记者 戴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成为医改“重中之重”,医改“安徽模式”全国推广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日前表示,未来2到3个月,将在全国集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起新的运行机制。除此之外,新华社的有关报道称,他还强调,这一改革“已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

  不久前,卫生部党组书记、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张茅也表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是各地今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由安徽省首创,也被称作“安徽模式”。自2009年11月起,安徽在全省逐步推行这一改革:一方面,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即所有的基层医疗机构通过集中招标采购400余种基本药物,且全部按照采购价出售给患者;另一方面,对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机制进行改革,确定“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是非营利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举办和发展费用由政府负责,运行费用通过服务收费和多渠道补偿承担”。

  因该模式中涉及新的药品招标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新的运营模式,各界对此意见不一。赞成者认为其体现了医疗的“公益性”,批评者则认为,这一模式强化了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有“再行政化”之弊。

  主持安徽医改的,正是时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志刚。2010年12月24日,孙志刚由安徽赴京上任,担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医改办”)主任。舆论也将此解读为“安徽模式”得到高层首肯的信号。

  而在孙志刚履新数周之前,国务院办公厅相继下发的两份医改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是以“安徽模式”为蓝本的。

  2011年1月6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出席“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时也明确提出:“各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借鉴安徽的经验,通过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编制、财政补助、机制转变和绩效考核等政策,切实把药品费用负担降下来,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惠。”此后,多地医改方案中将基层综合改革写进文件,并借鉴安徽经验开始了相关改革。

  但孙志刚6月9日表示,“改革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新机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是基层综合改革明显滞后于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的扩大。”

  “有的省只是简单地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没有按照国务院补偿机制文件要求实施综合改革,机构还是在老的体制机制下运行。如果不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扭转机制建设滞后局面,将严重影响医改的深入推进和实际效果。”孙志刚说。

  孙志刚还表示,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已明确要求,各省份医改办要承担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卫生部门要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财政、人事、编制部门要承担起相关职责,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要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是基层机构改革的主要实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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