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1日 08:02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记者 马 强
银河科技(000806)今日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2004年、2005年两年合计虚增净利润7727万元等“六宗罪”,公司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两年虚增净利润7727万
银河科技在公告中称,公司于 2011年6月10日收到证监会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已调查、审理终结。该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是针对公司2004年、2005年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部分时任职务的有关人员及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证监会认定银河科技以下违法事实:1.虚增2004年度销售收入17942.70万元,利润6931.87万元;2.虚增2005 年度销售收入3475.76万元,利润795.16万元。
简单计算可知,2004年、2005年两年,银河科技合计虚增销售收入21418.46万元,合计虚增净利润7727.03万元。
隐瞒银行贷款等多个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银河科技还存在隐瞒关联方资金往来、隐瞒对外担保、隐瞒银行贷款等事项。
在隐瞒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方面,2004年,银河科技未经披露向关联方划款累计达5.44亿元,这些关联交易事项未以临时报告形式、也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2005年,银河科技向关联方提供资金566450485.19 元,累计获归还534435101.19元,年末余额为32015384元,这些关联交易事项也未以临时报告形式及时披露,同时未披露向关联方累计划款3.85 亿元。
在隐瞒对外担保事项方面,银河科技未如实披露在2004年、2005年为关联方提供银行借款担保4.62亿元,其中,2004年2.67亿元2005年1.95亿元;银河科技未如实披露在2004年、2005年为非关联方提供银行借款担保1.9亿元其中2004年0.75亿元2005年1.15亿元。
在隐瞒银行贷款事项方面,2004年,银河科技下属控股公司永星电子公司在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发生一笔金额为9000万元的临时流动资金信用贷款,该笔贷款转入永星电子账户后没有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到账后全部存于账上,未实际使用,2004年4月28日银行提前扣收归还。银河科技未在2004年年报中披露这一贷款事项。
除上述隐瞒事项外,银河科技还存在着因未能及时披露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广西专员办检查和被地方政府处罚的情况。
银河科技被罚款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银河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潘琦、姚国平、王国生、龙晓荣、徐宏军、赖永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顾勇彪、黄巨芳、林庆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或罚款。
公司称对经营无重大影响
对于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银河科技表示将以此为教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诚信原则,规范运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同时表示,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记载的应受处罚的原董监高人员均已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其决定书主要内容与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上述公司涉及的违规行为均在2006年整改完毕,涉及的资金占用已全部得到归还,所隐瞒的对外担保也未对公司利益造成实质上的损失,相关的财务报表也已调整,并已及时披露。公司决定放弃申请行政复议,公司未知其他当事人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意向。
二级市场上,银河科技昨日收于4.9元,微涨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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