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5日 11:27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在6月13日至14日于北京召开的全国稀土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持续加强稀土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工作。
结合国土资源部职能和近期所做的有关重点工作,汪民介绍了近几年来我国稀土矿产开发管理与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他指出,稀土是我国优势矿产和重要战略性资源,是当今世界发展新材料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国防工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稀土资源开发管理,不断提升对稀土资源的重要性和战略地位的认识。近几年来,国土资源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稀土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加强稀土矿业权管理,实行严格的开采总量控制,开展稀土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稀土资源开发整合,协调指导地方政府区域联动,积极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设立首批国家稀土规划矿区,切实加强稀土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汪民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持续加强稀土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将按照国务院文件的精神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超控制指标开采;严格矿业权管理;加快规范完善稀土开发秩序和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稀土开发监管区域联动机制要向纵深推进。南方五省区15市要强化联查严打工作机制;要全面实施南方五省区15市《稀土矿产勘查开采准入条件》等五项制度;要加快建立北方三省区区域联动机制。三是继续深入推进稀土资源开发整合。稀土资源开发整合是稀土矿产开发秩序全面好转的治本之策,是优化稀土矿山布局,提高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水平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常态化管理手段深入推进整合工作,共同推进稀土行业兼并重组,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四是加强规划,实施矿产地储备。强化稀土矿产勘查开采规划,促进矿业权科学合理投放。在已经发布首批稀土规划矿区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南方离子型稀土和北方轻稀土资源的开采,划定一批国家规划矿区作为战略资源储备地。对列入国家储备的资源地,由当地政府负责监管和保护,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开采。组织相关省份编制完成并实施稀土资源重点规划区、矿区专项规划、勘查专项规划。完善矿产地储备试点工作方案和起草矿产地储备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稀土资源的目标。五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共同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等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内稀土主产区省(地、县)人民政府、工业主管部门、有关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和研究院所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此次召开的全国稀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交流近年来有关经验和做法,动员部署进一步加大矿山开采、冶炼分离、环境保护、进出口秩序专项整治和加强稀土行业管理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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