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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煤矿爆炸枪击案20名干部被问责

2011年06月15日 19:47 来源:财新网

  87名犯罪嫌疑人被移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包括5名县处级干部在内的20名干部被问责;这一因越界开采煤炭引发的事件造成2人当场死亡,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今日(6月15日)通报了因煤矿开采纠纷引发的泸西县“11·18”爆炸枪击案件调查处理情况。87名犯罪嫌疑人被移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包括5名县处级干部在内的20名干部被问责。

  新华社报道,据通报,2010年11月18日,泸西县小松地煤矿经营者王建福与耀进煤矿经营者郑春云因煤炭越界开采发生纠纷,王建福在得知郑春云将聚众到矿上滋事的消息后,预先安排人在井口埋设炸药,准备枪支,在郑春云一伙到达现场后实施引爆和枪击,爆炸造成2人当场死亡,48人不同程度受伤,枪击造成2人当场死亡,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恶性刑事案件。

  通报称,案件已经成功高破。王建福一方3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爆炸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爆炸物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10项罪名;郑春云一方4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13项罪名,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同时,20名干部受到问责处理。其中,5名县处级干部的处理情况为:时任泸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段永林及分管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国土局的泸西县副县长王洪伟被给予“免职”处理;时任泸西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吕庆伟被“调整工作岗位”;泸西县县长张智俊、时任泸西县委书记黄兆坤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目前,红河州纪委监察局已对王洪伟、段永林进行党纪立案,对相关违纪问题开展深入调查。

  此外,据通报,泸西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张忠云授意他人销毁证据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搜查和追究,泸西县看守所所长朱文龙干扰司法机关办案,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督促检查不到位、接报后未依法查处小松地煤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免职”的问责。

  去年11月18日事件发生后,泸西县于11月23日通报了这起案件,并首次承认,事件发生时有枪击发生。

  新华网报道,据红河州通报,案件发生后,红河州和泸西县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枪支刀具等物品严格监督管理,通过“开门评警”“大走访”等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泸西县探索建立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时调处和化解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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