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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农行内鬼造假赚承兑汇票贴现利差

2011年06月15日 20:16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私立账户 私刻名章

  本报记者 张万武

  《新产经》记者 赵斌 董振英报道

  河北省沧州农行内部工作人员私刻客户名章、私设客户账户,私自从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从中赚取利差收入。案发后,沧州农行为避责使用各种手段掩盖事实真相

  “沧州市宏达彩钢有限公司张某所报中国农业银行沧州支行(以下简称‘沧州农行’)承兑汇票造假案,已经立案,目前此案处于侦查阶段。”6月10日上午,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张长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明称。同日下午,沧州银监分局一位邵姓工作人员则对记者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此案一旦立案,应该向银监分局报告。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知此事。”

  6月9日晚,沧州农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2009年12月29日,沧州农行所辖沧县支行因一张298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汇票到期,向浙江宁波某出票银行发出托收索要到期银行承兑款时,对方银行告知汇票金额被涂改。经手此笔业务的沧州农行沧县支行客户经理李某赶紧向沧州市宏达彩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彩钢”)法人张某求助,希其帮助分担责任,张某拒绝了这个请求并向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至此,沧州农行内部人员承兑汇票造假案东窗事发。

  据查,沧州农行所辖沧县支行李某,于2004年利用为客户办理银行贷款卡时,获取了宏达彩钢法人张某的开户资料,并在沧州农行沧县支行及沧州市其他金融机构开设了银行承兑贴现专用账户。此后,李某在宏达彩钢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宏达彩钢的贷款卡一直偷偷从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从中赚取利差收入,时间长达3年之久,累计贴现金额达1.4亿元左右,截至案发时,尚有7000余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在这3年多时间里,宏达彩钢法人张某对此却毫无所知。

  据沧州农行这位内部人士透露,案发时,李某确实曾向宏达彩钢法人张某求助,让其承认有此业务,并请其出具授权书以分担责任,但被张某拒绝并报案。

  然而,让这位沧州农行内部人士疑惑的是,案发一年多来,银行内部相关当事人未受任何处理,相关领导也未承担任何管理责任。

  据专家介绍,“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在商业汇票上签章承诺付款的远期汇票,是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短期债务凭证,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

  “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沧州农行内部人士向记者解释,本来承兑汇票贴现是一项正常的金融业务,只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关的手续即可办理,但由于有些小企业和私营业主自身手续不全难以贴现。于是,沧州农行的一些内部人从中看到了“商机”,一些专门从事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中间人”应运而生。这些“中间人”多为农行内部的“客户经理”,他们利用在银行工作的“便利条件”,为小企业和私营业主提供未到期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当然,他们不是白干:比如本来该4厘多的利息贴现,到“中间人”手里则上涨到6厘多,贴现后的多余部分则落入“中间人”的口袋,也就是所谓的“利差”。

  当然,“中间人”从事这项业务也是有风险的,有条件的可以借用亲戚朋友的账户资料进行贴现,没有条件的只好铤而走险,私自借用其他客户的资料,私刻客户的财务章和个人名章,伪造虚假资料进行银行贴现。沧州农行沧县支行李某即属于这种情况。

  上述沧州农行内部人士还透露,“中间人”赚取贴现利差在沧州农行内部是个“公开的秘密”。因为贴现还能为银行增加收入,所以银行对这种行为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6月10日,记者在沧州银监分局采访时,一位邵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承兑汇票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都有监管责任。

  这位邵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由于上级银监部门没有部署过针对农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展开检查,再加上沧州银监分局人手紧张,所以,沧州银监分局自2009年至今没有对中国农业银行沧州分行及其所辖支行展开过这方面的检查。

  这位邵姓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情况属实,沧州银监分局会督促沧州农行完善相关制度,也会督促沧州农行或上级农行追究相关员工的责任并作出处理,同时,沧州农行的相关领导也要负领导责任。

  然而,就在记者在沧州银监分局采访时,沧州农行办公室赵副主任赶到这里,主动要求记者到沧州农行了解情况。可是赶到沧州农行,办公室主任和清新却又提出,记者采访必须经河北省行的批准。

  如今,作为银行的监管部门,沧州银监分局自2009年至今没有对中国农业银行沧州分行及其所辖支行展开过承兑汇票业务方面的检查,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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