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5日 20:17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文/本报记者 李会
在经过社会各界多年呼吁之后,围绕物流,终于出台了一系列好政策。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通知要求,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实施检查或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具体分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检查复核、总结完善四个阶段。
一个被无数次引用的数字是,全球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而在这10万公里高速公路中,乱收费涉及面相当广泛。因此要靠几个行政部门检查清理难度确实不小,这大概也是设置“自查自纠”阶段的必要所在。
但是,违规者自查自纠压力何来呢?通知提出,要对擅自设卡收费的行为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但对其他几项违规行为并未提出惩罚措施,仅仅是要求清理和撤销。既然等着被撤销和自查自纠结果没什么区别,当然也就没必要自查自纠了。CPI高企,公路乱收费“功不可没”,全社会都承担了巨大的经济成本,更不用提运输企业被迫超载承担的风险,因此,对于违规收费完全有必要重罚。涉及具体利益,很难客客气气主动解决的,要想彻底清理,就要祭出重罚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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