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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 亟待解决清运难题

2011年06月17日 22:18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王颖文报道

  如今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农村的社会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改善。由于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成本高,长期以来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如何加强农村环境生态保护,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成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山东聊城市某镇的李先生感觉很庆幸,因为他能离开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家到城里居住,终于脱离了那个到处都是垃圾的环境。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以前一直生活这个因“武松打虎”的故事而出名的地方,十多年前他到城里做小买卖,离开这个生活多年的地方,这几年一直在城市打拼,并且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城里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因为老家还有亲戚的关系,李先生每年也要回老家几趟,每次回老家时看到的都是到处堆着垃圾、河沟里泛着恶臭难闻气味的家乡。他明显地感觉到,如今农民是越来越富裕,但农村环境却越来越差。人们腰包鼓起来了,却几乎生活在了垃圾堆里。李先生说,原先的垃圾多数是一些容易沤烂的生活垃圾,春耕的时候运送到地里当肥料,现在可好,种田都用化肥了,几乎没人再使用农家肥,于是垃圾就越积越多了。

  记者注意到在垃圾堆里有矿泉水瓶、饮料瓶等未分类的垃圾随意地堆放着。“这些垃圾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要么倒在沟里,要么越堆越多,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夏天,蚊蝇飞舞,臭气熏天,环境真是太糟糕了。”李先生无奈地说。

  村里的小河沟里常年流淌着黑色的污水。记者看到,靠近水沟的家庭把每天的生活垃圾倾倒在沟里,沟里漂浮着塑料袋、泡沫板还有香烟盒等,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而且还威胁着村民的身体健康。

  李先生还向记者反映说,有的居民也反映说找过当地政府要求解决垃圾清运的问题,政府回复说,因为清运资金太多,而且是持续性的,因此这个问题不好解决。

  同样家住河南安阳县农村的史振涛关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已有十年之久,他向记者表示,农村环境治理不但需要政府的支持也需要加强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环境意识,更需要地方政府参与管理。如果每户村民都像城市居民一样能把垃圾有效分类,那将大大减少政府管理环境的负担。

  据记者了解,农村垃圾处理难的情况不仅出现在聊城的乡镇和河南的乡镇,在我国许多农村都存在相同情况,那么这会不会阻碍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呢?

  对农村治理垃圾方面的法律法规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我国在1992年施行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造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2005年4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2007年又扩充、完善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从治理规划与设施建设,到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再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使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法律保障。

  然而,农村关于垃圾处理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却很少,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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