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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须完善

2011年06月18日 05:06 来源:金融时报

  徐绍峰

   放任的市场化,还带来另一个"成果"---在批量发行中鱼目混珠的拟上市企业,付出的造假成本很低。换句话说,如果造假,被发现的成本是"不让发行";若蒙混过关,将可以获得巨额利益。如此"成本"与"收益",拟上市企业谁不想造假?

  破发、破发……截至6月初,今年上市的144只新股中,已有116只破发,破发率逾八成,新股发行市盈率也从年初的73倍下降到6月以来的28.57倍。与此同时,新股八菱科技宣布中止发行,新股发不出去的现象也开始出现。于是,人们欢呼:这是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重大成果,表明A股市场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约束的加强,也表明投资者在不断觉醒、不断理性。

  从曾经的一股难求到如今的乏人问津,从高价争抢到发行失败……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明白无误地表明,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确实取得了重大成果。然而,如果联想到“成果”取得的背后,是大量投资者的巨亏,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和一些机构赚得盘满钵满,人们就会奇怪: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凭什么得利的总是上市公司股东和一些机构,而吞咽苦果的总是投资者?这样的情况难道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

  当两年前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大幕徐徐拉开之后,人们就发现,新股询价中,保荐机构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常常会给出虚高的估值来误导询价对象。而新股发行价的最后确定,由于有关方面认定这是市场自己的事而放任不管,以至于发行人可以打着“市场化”幌子,随心所欲,漫天定价。于是,市场乱相愈演愈烈:百元以上发行价你追我赶,大有“没有最高,只有更高”之势;百倍发行市盈率在新股发行中更是比比皆是,似乎能上市者皆为高成长得大红大紫的企业……这些新股一上市,除了短暂冲高外,大多摆脱不了“破发”命运,而等到投资者发现所谓高成长新股不过“金玉其外”时,一切都为时已晚:股价下跌绵绵不绝,暴富梦想被套牢在“市场化”发行价的高位。

  放任的市场化,还带来另一个“成果”———在批量发行中鱼目混珠的拟上市企业,付出的造假成本很低。无论是立立电子、苏州恒久,还是胜景山河,这些财务造假的拟上市企业,尽管遭到举报或媒体曝光,造假丑闻大白于天下,然而,最终付出的成本不过是“过会却未能公开发行”。换句话说,如果造假,被发现的成本是“不让发行”;若蒙混过关,将可以获得巨额利益。如此“成本”与“收益”,拟上市企业谁不想造假?于是,类似“绿大地”式的IPO保荐过度包装、造假丑闻,借着泥沙俱下的新股批量发行大潮鱼贯而出,投资者则成了股票造假上市的最大受害者。

  无论是发行人的漫天定价,还是大肆造假,“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筹资额)股票带给投资者的损失,在某些人看来,都是发行市场化下的“买者自负”。一些人甚至将所有责任都推给市场,并说“这是市场化的结果,是市场化的必经阶段”。但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市场化过程中,受损的都是弱势群体———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和机构总是赢家?虽然投资者必须为自己“不成熟、不理性”下的投资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但“三高”股票发行成功,不正是上市企业和一些机构利用了投资者的“不理性、不成熟”?而弱势群体的“不理性、不成熟”,不也正是有关方面在市场化改革中必须善加保护的吗?有关方面没有做,并非做不到。仅仅是,从一开始,新股发行改革的总体思路,就习惯性地偏向了上市公司股东和一些机构,“保护投资者利益”仍只是一句口号。

  如果从改革的一开始就严格地将新股发行市盈率控制在20倍以下,并采取大规模批量发行方式,新股恶炒不仅不会出现,更多企业将会获得更多融资机会,新股发行市场化也一样能取得今天的成功。如今,结果虽然是殊途同归,但改革的成本却由弱势群体———中小投资者以巨亏方式承担。显然,建立在投资者亏损基础上的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成果,眼下需要的不单是欢呼,而更应是深思,应是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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