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2日 22:45 来源:经济视点报
□经济视点报记者 张 利
实习生 田彩华
自2010年6月1日开始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河南地区开展已经一年有余。在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同时,也是各卖场刺激销售的一剂良药。但是,市场上关于商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违规骗补”事件却屡屡发生。
对此,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家电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紧接着,5月1日开始,河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和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再行动。
6月17日下午,经济视点报记者在郑州永乐电器等多家卖场暗访时,无论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如何“因循善导”,工作人员都坚持要按规定享受补贴。看来,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后,这个市场将更加规范。
监管再“加力”
任何新生事物都有其两面性。
一面是广大消费者的击掌相庆和销售额的节节攀升,另一面是由于对新事物缺乏相应监管造成的管理漏洞。据了解,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最普遍的骗补行为多发生于家电销售环节,一些回收企业直接通过销售渠道向导购员倒卖“以旧换新”凭证。一张凭证的售价从40元~120元不等,这让很多没有资质的购买者获得了国家补贴,而最终则又让一些回收企业仅靠倒换凭证又赚取大量国家财政资金。
继国家三部委发出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通知后,河南省的专项检查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禁中标销售企业和驻店厂商人员向消费者兜售旧家电,严禁中标回收企业倒卖、虚开回收凭证,严禁中标回收企业倒卖旧家电,严禁中标回收企业将旧家电回流市场,严禁企业将享受以旧换新政策所购新家电转手销售牟利。要把好补贴审核关,审核过程中要进行抽查和电话回访核实,要按凭证号码对回收凭证、销售凭证、拆解凭证进行对照审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每月对旧家电、回收凭证和企业网点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商务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参与家电以旧换新企业资格,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成效凸显
家电“以旧换新”不但处理了消费者家中的“鸡肋”电器,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还为拉动销售,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推动作用。
河南省商务厅副厅长耿建国认为目前河南省家电拥有量1.29亿台(件),纳入“以旧换新”范围的5类家电约9000万台。2009年我省限额以上企业5类家电销售额156亿元,销售量650万台。已报废并拟换新的旧家电约860万台(件),约占全国的1/10。河南省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将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潜在的消费能力,有效拉动需求。
同时,家电行业产业链长,实施家电“以旧换新”,不仅有利于促进家电产业稳步发展,也有利于促进营销、物流、售后服务以及家电回收拆解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可以吸纳安置大量人员就业,对社会稳定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据统计,试点省市家电“以旧换新”从业人员已达30多万人,在销售、回收、拆解等企业增加了就业人员,其中70%以上是农民工和城市下岗人员,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带动就业作用明显。
河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峰说:“现在国美电器参加‘以旧换新’的顾客已经达到90%。因为目前城市家庭中的家用电器多数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购买的,普遍到了更新换代的时候,‘以旧换新’的实施正好迎合了绝大多数的顾客需求。”
“他们最主要的选择是电视,其中电视机和冰箱、洗衣机占比最高,电视占60%,冰洗占30%,其它占10%。截止到五月底,参加‘以旧换新’的产品占总销售额的70%以上,‘以旧换新’促进了消费,同时也极大刺激了销售量的升高。”张峰表示。
另据国美电器透露,“以旧换新”业务销量大幅上升,同比增长224%,环比增长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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