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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投资转让华闻控股遭遇二股东阻击

2011年07月01日 23:52 来源: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孟俊莲 北京报道

  为扫清整体上市障碍,人保集团旗下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人保投资)于6月8日在北京金融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闻控股)55%、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联投资)54.21%的股权,就在挂牌期满日7月5日来临前夕,华闻控股二股东人民日报社的一纸声明为此番转让增添了些许悬念。

  6月30日,《京华时报》刊登人民日报社向北交所提交的严正声明,直指在此次股权转让过程中,人保投资提交的华闻控股的审计和评估报告存在不实内容,并称目前正通过有关途径反映情况,以避免产生更大地损害华闻控股其他股东权益的后果。

  7月1日,北交所负责该项目的徐先生表示,在接到人民日报社声明后,北交所已向人保集团转达,但该转让项目并未终止交易。

  二股东阻击股权转让

  据《京华时报》6月30日刊登的新闻显示,人民日报社在声明中表示,第一,人保投资提交的审计和评估报告存在不实内容,可能误导意向受让人和投资者。人民日报社在重组华闻控股时已经就相关债权债务等事项与包括人保投资在内的参与重组公司达成一致,不存在所谓人民日报社及其下属企业应付华闻控股5.01亿元债务的遗留问题。第二,人民日报社对人保投资单方面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华闻控股55%股权有异议,目前正通过有关途径反映情况,以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害华闻控股其他股东权益的后果。人民日报社更强调,由于此次华闻控股55%股权转让项目具有极大的风险性,意向受让人和投资者须谨慎行事,避免无谓的损失。

  资料显示,华闻控股55%股权、广联投资54.21%的股权转让挂牌价分别为12.68亿元、8.67亿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该股权转让对意向受让方提出了比较苛刻的条件,一是必须同时受让华闻控股和广联投资,二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受让方应为金融企业,或应拥有金融企业投资管理经验,至少直接或间接持有一家非银行金融企业不低于5%的股权。此外,“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仅这几条就把很多企业给拦在门槛之外了。”一业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7月1日,北交所徐先生对“转让条件苛刻”之说解释称:“其实这些条件并不苛刻,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很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表达了意向。因制度规定,名单不能向外公布。此外,设定的这些条件也可以免掉一些并无诚意的企业前来捣乱。”

  资料显示,华闻控股只有三家股东,人保投资持股55%为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深圳市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投资)分列二、三股东,持股比例为别为25%、20%。

  广联投资的前五大股东分别为人保投资持有54.21%,其余股东持股比例无一超过5%。

  依据华闻控股12亿元的注册资本,12.68亿对应55%的股权转让价格约每股1.9元,估值较低。

  华闻控股屡被曝违规

  实际上,在华闻控股背后是一连串复杂的股权关系网络。

  据《财新网》报道,华闻控股、广联投资分别持有上海新华闻投资50%的股权,而上海新华闻投资则是上市公司新黄浦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新黄浦13.48%的股权。新黄浦旗下又持有多家期货、券商、信托等金融公司股份,其中的核心资产即中泰信托及中泰信托所持有的大成基金48%股权,被视为重要的金融牌照资源。

  《华夏时报》记者发现,近几年来,华闻控股曾因关联交易多次被曝涉嫌违规。

  2009年12月18日,上海新黄浦置业(600638)公司成功募集10亿债券,6天后,第二、三股东便向监管部门联名举报其担保函违规。原来,其10亿元债券是由华闻控股提供了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举报者人民日报社企业管理清理办公室(受人民日报社委托管理持有华闻控股25%股权)及中海投资在给监管部门的材料中直称:“作为华闻控股的股东,我们从未签署过批准华闻控股出具新黄浦担保函的股东会决议。”

  2010年8月底,因上海新黄浦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遭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作为实际控制人,华闻控股也被列入公开谴责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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