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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双华百亿离婚纠纷案的激辩与争夺

2011年07月22日 00:42 来源: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北京报道

  21日晚,北京搜狐网络大厦。当杜双华“前妻”宋雅红及其代理律师陈旭出现时,一个信号被强烈释放:针对两天前杜双华发布的“万言书”,两人开始联手“还击”了。

  而宋雅红及陈旭显然有备而来。说明会开始前,其甚至先行安排了一个关于此案的专家研讨会,几位法律界人士各自发表了看法。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当认为一位嘉宾的说法存在偏颇时,本在台下倾听的陈旭突然跑上台,高声发表自己的看法。

  其后,便进入了陈旭及其当事人的“回应时间”。陈旭一方认为,目前一些人认为衡水中院将仅对财产问题提起重审,“这是不准确的。从我们掌握的文书来看,再审将不仅限于财产范围。而且,杜在‘万言书’中说,此案属‘再离婚’,但我方认为,这是一个明显的‘被离婚’案件。”

  当晚9时许,经济导报记者拨打杜双华代理律师刘宏赞的手机,欲知晓杜氏一方的回应,但其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各执一词

  “2001年衡水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存在诸多程序上的漏洞,但这并不意味着判决就可以推翻,除非证明判决书系伪造或法官存在徇私枉法行为。”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律协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雷明光对导报记者分析说,“当然,也可作个假设:如果法院最后查清事实,2001年的判决是无效的,那就‘好玩’了,就要面临财产分割、双方是否有重婚罪等诸多问题。”

  而陈旭告诉导报记者,其对于法院重启再审是认可的,同时不否认2001年“确有其案”,但其强调“我们主张的是,这是一起严重的错案。同时,相关程序严重违法,比如公告送达,审判当日就决定公告送达,以及将送达主体写成了‘宋雅宏’。诸多纰漏,显然应予再审。我们也已提出,上述判决应撤销。”

  对于杜在“万言书”中提到,“离婚”后曾给了宋上千万元财产及价值1亿元的写字楼等,宋雅红回应称,“自己未拿一分钱,如果‘离婚’是真,那自己也是‘净身出户’。杜双华说给了我多少钱,那只是他单方面说辞,我希望他能提供证据。”

  陈旭也就此表示,杜双华在公开信中,公布了他曾经给过宋雅红的钱数,很多善良而朴实的民众在看到这些数字后,都觉得宋雅红贪心了,得了那么多还要。“姑且不论他是否真给了宋雅红那么多钱,就财产分割原则而言,如果那份错误的判决被纠正,宋雅红作为杜双华的合法配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他的全部财产,这就是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况且,一个女人正当的财产权利难道不能主张吗?难道就因为她所主张的数额超出普通百姓的认知,她的正当要求就要被指责为贪婪吗?”

  而对于二人是否已离婚,陈旭及宋雅红还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一份长达3个小时、发生在2010年4月份的录音。该录音显示,当时杜、宋二人坐在一起,讨论如何离婚的问题,杜还提出与宋签署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杜双华为显示自己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甚至还安排律师现场起草双方的离婚协议。对此,杜先生又将作何解释?”

  此外,陈旭称,就原审案件事实来看,不仅宋雅红不认可婚姻关系的解除,就连杜双华也没有认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因为2002年、2008年、2009年,杜双华在《暂住证》上登记的婚姻状况都还是‘已婚’。”

  对于杜双华所言的“仅有3个子女”的问题,宋雅红对导报记者表示,“他曾亲口跟我说有5个,当时我没录音。但我已进行了相关调查,日后会对此有说法。”

  杜双华曾在万言书中剑指陈旭:“听说你们的内部人士对外炫耀,你们与宋雅红签的是风险代理合同,四六比例分成,即官司打赢你可以自宋雅红那里拿走从我处切割财产的40%。”陈旭对此回应称,“有热心网友替我算了一笔账,按照这样的取酬标准,我可以得到70亿元律师费。这在中国有可能吗?”同时,他对导报记者说,“我们之间的代理没有分成的说法,但我们的律师费如同商业合同一样,同样不能透露。”

  前景难明

  目前,上述案件已经由衡水市中院提起再审,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对导报记者分析,实际上当初的判决是基于当事一方“下落不明”而作出,但什么叫“下落不明”?“根据司法解释,长期音讯不通就是下落不明。但音讯不通又该如何理解?因此,仍需进一步明确。同时,哪些人可以来举证‘下落不明’?谁提供的证据法院可采信?”马忆南说,“此案是法院到宋女士曾经居住地的物业公司处做的调查,那么物业公司是否有资质作证?同时,此案采用公告送达的程序是否正确?都值得深刻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龙翼飞分析认为,就本案目前再审的程序来说,还没有看到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仅限于财产问题的处理,可能也覆盖到了人身关系问题,可能也涉及到财产问题,当然可能还有子女抚养问题。“总之,当事人提出的需要人民法院加以裁判的事项,都应当在再审过程中加以明确。”

  采访中,陈旭还抛出了另一个“猛料”。他说,“今年年初接手此案之后,杜双华曾托中间人传话,委婉表达‘宁肯把钱给律师’的好意,但本人拒绝了。时至今日,出现在万言书中的指责,只不过是‘胡萝卜加大棒’政策用全了而已。”

  导报记者注意到,在整个说明会期间,宋雅红一直面色凝重,似乎心事重重。也许,随着双方“口水战”进一步升级,其和杜双华间仅存的夫妻情分或将荡然无存。双方将为了利益和“尊严”展开一场激辩和争夺,更多的“家丑”或将随之曝光。真相大白前,那些“离婚事件或涉及对日钢股权的争夺等行为,这或将影响山钢重组进程”等判断和议论,也显得为时尚早。

  一切,仍待司法部门对此案的重新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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