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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罗斯归还外部投资者资金

2011年07月27日 14:53 来源:财新网

  索罗斯将公司转型为家族理财机构,规避“多德-弗兰克法案”监管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据彭博社消息,索罗斯将归还外部投资者资金,他的基金管理公司将由此成为家族理财机构,此举意在规避“多德-弗兰克法案”相关的规定。

  在昨日给投资者的信中,公司副总裁、索罗斯的两个儿子称,他们将在年底之前返还外部投资者约为10亿美元的资金,以后只管理属于其家族成员和家族基金的资金,约245亿美元。

  信中谈到,自2000年索罗斯宣布对投资重点进行调整、量子基金改名为量子慈善基金以来,公司虽然管理外部投资者的部分资金,但主要是以家族理财机构模式运营的。在之前的监管框架下,公司可以享受监管方面的豁免条款,免于登记。但在新规下,免责条款不再适用,必须完成向家族理财机构的完全转型。

  按照即将实施的“多德-弗兰克法案”,规模超过1.5亿美元的对冲基金公司要在2012年3月前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登记,需定期呈报有关投资者、员工、管理的资产、潜在利益冲突,以及基金咨询外的其他活动等相关信息,而家族理财机构可以不受这些规定限制。

  2000年以来,索罗斯基金公司管理的资金大部分属于索罗斯家族和其基金,此次返还的10亿美元也只是其255亿总量资金中的一小部分,转型是最经济的选择,同作为副总裁的索罗斯两个儿子约翰逊和罗伯特在给投资者的信中称。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家族理财机构在美国富人阶层中十分普遍。“多德-弗兰克法案”设计之初将家族理财机构纳入了监管框架,但在富人阶层的一番游说后,国会最终同意让其免受新法的严格监管。

  路透社称,虽然索罗斯此举令人震撼,但其象征意义料将大于其破坏性影响。该公司百人左右的员工规模预计不会缩减,索罗斯料将一如既往地进行基金管理。

  不过,据彭博社报道,知情人士指出,过去的18个月该公司基金表现欠佳。继去年获利2.5%以后,该基金今年上半年损失了大约6%。而一家位于芝加哥的对冲基金研究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其他大型基金过去一年半的平均回报率为5.6%。

  “多德-弗兰克法案”被称为“大萧条”以来最全面、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于2010年7月15日通过,是2008金融危机年以来金融监管的新标尺。其核心内容为:扩大监管机构权力,破解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困局;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采纳“沃克尔规则”,即限制大金融机构的投机性交易,尤其是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

  不过,法案已经获得通过并即将生效,目前美国SEC、期货交易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也有一些评论人士认为,如果实施细则不如目前市场预测的严厉,不少已经剥离“代客理财”的对冲基金也可能重新开始为外部投资人管理财富并进行投资。■

   (财新实习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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