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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学生街夜市大整治

2011年07月29日 05:40 来源: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钟巧花 通讯员 王光华)记者昨日从福州仓山区获悉,8月1日至8月30日,仓山将对学生街夜市进行全面集中整治,整治后摊主需申领“摊位证”,进行“亮证摆摊”,夜市实行“统一规划定点、统一票据收费、统一规范管理”。

  据仓山区学生街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范围包括施埔路学生街、首山路学生街和学生街城市广场三个片区的临时夜市:

  施埔路学生街夜市范围为施埔路阳光新村西大门一侧至施埔支路13号福建经济学校门口,管理责任单位为对湖街道办事处;

  首山路学生街夜市范围包括“一纵二横”——“一纵”即首山路西侧,北起首山路口,南至万安路口周边,“二横”即琴海湾和万里游泳池路两支路,管理责任单位为仓山镇人民政府;

  学生街城市广场夜市范围为学生街城市广场内区域,管理责任单位为仓前街道办事处。

  整治将分为两大阶段:8月1日至15日停市,进行停业整顿、夜市场地规划,并接受经营者报名进行摊位确定,16日至30日,将引导经营者进入夜市区域定点经营,由各镇街按照《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夜市管理制度对学生街进行长效管理。

  整治后相关管理单位将使用财政票据收取临时夜市摊位租金,用于保洁、专门管理队伍、治安队伍、探头设备等资金投入,并建设移动公厕等相关硬件。

  亮证摆摊 优先考虑现有经营者中仓山区户籍者、下岗者、困难户

  据介绍,8月1日至15日停市期间,想入市摆摊的经营者,意向在上述三个片区中的哪个片区经营,就到该片区相关管理责任单位报名、填写仓山区学生街夜市摊位申请表等办理相关手续。

  夜市优先安排现有经营者中的仓山区户籍者、下岗者、困难户,再安排现有其他经营者;若有富余摊位及今后因违规退出而收回的摊位,则安排仓山区的其他经济困难户。

  管理部门将对夜市摊点进行重新规划、布点,统一组织摊主申领“摊位证”。整治后的学生街夜市将实行“亮证摆摊”的制度。

  经营品种 大排档、烧烤类禁止经营 严格规定经营时间

  整治后的学生街夜市将严格按照经营时间(包括进场准备和撤场清理时间)运行,夏秋两季(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19:00-22:30;冬春两季(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18:30-22:00。不得提前进场或滞后撤场。

  根据相关办法,学生街夜市准许的经营品种,即服装鞋帽、化妆品、生活小商品、熟食(限制经营)等几个品种,禁止严重扰民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档、烧烤类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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