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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2011年07月29日 17:33 来源:中国财经报

  赵慧

  本报讯 在7月28日召开的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助理刘红薇对全国财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要求财政法制工作者服务全局,勇于担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好“六五”普法工作。

  刘红薇说,过去五年,财政普法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普法工作扎实有效。许多地方的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有创新,如江苏打造大普法格局,山东“三点一线”考核督导方式,湖北坚持普治并举,宁夏开展“5115”惠民生活动等。二是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基本上都能做到起草文件讲法律依据,财政审批遵循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考虑法律后果,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基本深入人心。三是各级财政部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取得明显进展。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依法理财作为财政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推进依法理财的新思路、新方法,取得明显进展,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财政行政权力运行规则更加健全,财政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这一进程中,财政普法工作的保障和服务作用功不可没。

  刘红薇表示,财政部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把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作为财政管理的“核心和灵魂”。财政工作无论是各项财税政策的出台,还是财政资金的分配,都要靠法律、靠制度来规范。财政法律制度一方面成为各项财政管理工作的权力来源和依据,另一方面它又要规范约束不同对象的行为。随着公共财政体系的健全,财政的涉及面越来越宽,必须靠法律来调整财政与社会各类主体的关系。同时,随着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越来越紧迫。下一步,财政法制工作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责任也更大。希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继续重视、支持、关心财政法制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机构建设,厘清财政法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财政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中的导向和保障作用。作为财政法制工作者,要心想全局、服务全局,敢作敢为,勇于担当,以高度的责任心,直面财政改革深层次的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先行先试先规范,为全国财政法制工作积累经验。

  此次会议还对220个全国财政“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244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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