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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土地违规案开始善后 样本意义值得深思

2011年07月31日 23:44 来源:《新世纪》周刊

  无论何种善后方案都只是亡羊补牢,问题的关键在于源头的控制及过程的监督

  □ 财新《新世纪》记者 李慎 | 文

   lishen.blog.caixin.cn

  万

  科和五矿终于从香河土地违规泥潭中脱身。

  “最后的处理结果,对于各方来说都是一个能够接受的,可以执行的方案。”一位万科(000002.SZ)内部人士向财新《新世纪》表示。

  由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下称万科)和五矿建设有限公司(00230.HK;下称五矿建设)联合开发的“欢庆城?鹭湖”项目(下称欢庆城),被当地政府视为香河土地违规案善后中的最大难点。

  这并非因项目占地规模,而是因其被中央督察部门“揪住”列为典型。(参见本刊2011年第26期《香河难了局》)

  “最难解决的问题先解决了,剩下的问题还需要一个一个来。”河北省廊坊市一位官员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

  欢庆城项目只是香河土地违规案善后的开始。据财新《新世纪》记者了解,类似欢庆城这样土地瑕疵的房地产项目,在香河至少还有三个以上,包括绿地、富力等在内的开发商均被卷入其中,后续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说法。

  此前,香河县常务副县长凌少奎曾对外承认,香河违规、违法占用的土地达4000多亩。

  欢庆城终被政府以看似合理的价格回购,开发商则得以全身而退。项目被收购之后,这块性质原本为“新民居建设周转用地”的土地,政府将作何安排?农民补偿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上述廊坊市官员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是否将改建成农民回迁房,以及其他的赔偿问题,现在还没有定论。”

  在中国土地征用的博弈结构中,普遍存在中央政府和底层农民“两头小”、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中间大”的失衡现实。(参见本刊 2011年第4期封面报道“谁动了土地”)

  此次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强力督查之下,方得欢庆城问题的“一究到底”,但香河案的解决之道,对于中国四处“潜伏”的土地违规违法问题,是否具有样本价值?

  上述疑问在财新网引发激辩。正方认为,土地违规拍卖屡见不鲜,但一旦政商合流,形成“生米煮成熟饭”的事实,往往不再纠正。农民利益受损,城市化进程的非和谐性加剧。此次香河通过退款收购在建项目解决,应当是合理合法的好办法。

  反方则认为,土地已注入水泥混凝土,农民复垦短期内不现实,况且只要市场有需求,地方未来仍可能再卖土地。虽说土地转让时违规在先,但已是既成事实,便应选择更为务实的经济手段来调解。

  农民上告是因补偿不足,只有让在建商业项目进行下去,并通过收益共享等合理方式让失地农民获得补偿,才是正解。

  政府退款之举,事实上是把农民对多分蛋糕的争取和努力,变成了取消蛋糕本身,对农民是不利的。

  两方激辩一时高下难分。一位法律界人士对此指出,无论何种善后方案,都只是事后的补救,重点是对土地交易流程引入长期有效的独立监督机制,在源头上控制此类违规案件发生。“而香河一案,还应看如何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责任。”

  全身而退

  7月25日,五矿建设发布公告称,已与香河县政府、香河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下称香河公营公司)、香河县国土资源局签署协议,香河县国土局将向其旗下两家联营公司退还土地出让款约3.37亿元,香河公营公司则以约3.96亿元的价格收购土地上在建项目。

  万科也在7月26日下午发布新闻稿称,五矿、万科就欢庆城项目的善后解决方案,与香河县政府达成一致。

  在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与企业解除该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并对在建工程予以收购,欢庆城项目终止。

  接近此事的人士对财新《新世纪》记者透露,对在建项目3.96亿元的估价,基本考虑到了企业投入的建设成本,但并未给企业其他相关投入和损失留有赔偿空间。不过,这样的结果,已令本来十分焦灼的万科“满意”。

  据财新《新世纪》记者此前了解,香河土地违规一案,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下称纠风办)负责督导。纠风办高层领导对香河一案提出要求“坐实”,并将违规的欢庆城项目列为典型,要求必须拆除房子,平整项目。

  欢庆城若被贸然拆除房子,万科将难以向300多位业主交代。为此,万科提出可以给出合理的经济补偿,而底线是不拆房子。但监察部门对此一直未予让步。

  6月7日,北京万科向查封欢庆城项目的行政部门香河县住建委的上一级政府——香河县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万科提出,香河县住建委在没有任何通知公告的情况下,查封了欢庆城项目,行政行为不合法。

  行政复议程序的法定期限为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最终解决方案即赶在了行政复议期满之前推出。“双方都不想闹到法庭上,”一位接近此事的人士表示,“这件事拖得越久,对双方越不利,最终政府也怕把事情闹大。”

  但等待万科和五矿的,还有客户赔偿问题。7月26日,万科五矿推出了“全额退还已支付购房款,另加已付房款金额的8%”的补偿方案。“我们综合考虑了这三个月的资金占用成本,最终认为8%的补偿还是比较合理的。”上述万科内部人士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称。

  一些欢庆城业主并不认可这一补偿方案。7月27日下午,30余位欢庆城业主聚集到北京万科公司,指责开发商在未经与业主商讨的情况下,单方面出台“补偿”方案,并对补偿比例表达不满。

  接盘之后

  五矿在公告中称,关于欢庆城项目用地,河北省政府批准该土地的实际用途为“新民居建设用地”,而非公开拍卖时所称的“开发建设用地”。万科也称,香河县政府未按省政府批准的“新民居建设周转用地”的用途供地,属违规供地。

  “新民居建设用地”的本意是提升农民居住水平。照常理,这类土地上应该建成提供农民居住的房屋。一位业内人士对此分析称,未来欢庆城项目很有可能会被改建成农民的回迁房。

  但一位廊坊市官员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是否将改建成农民回迁房,以及其他的赔偿问题,现在还没有定论。”据财新《新世纪》记者了解,此前有人曾提议,万科和五矿先退出,再在接盘的公司中占大头,但这个“金蝉脱壳”的提议最终没有被采纳。

  上述万科内部人士对财新《新世纪》记者透露,“我们这个项目就此终结,完全不参与后面的改建。”

  北京万科总经理毛大庆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在欢庆城项目退地之后,万科并不会完全退出香河市场,“万科参与了香河田园生态新城的整体规划,未来还会参与香河土地招拍挂。”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近年来土地违规拍卖屡见不鲜,此次通过退款收购在建项目解决,只是“亡羊补牢”的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对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起到警示的作用。

  朱孝顶质疑称:收购款及未来改建款从何而来?损失的还是国家财政。政府收走之后推倒了重来,造成了资源浪费。一个项目可以这么解决,但若推开了都这么干,并不是好办法。”

  朱孝顶认为,深陷香河土地违规案的不仅有欢庆城项目,“所有土地瑕疵项目都应彻查,应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以儆效尤。”

  本刊见习记者朱以师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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