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院副院长涉嫌受贿被开除党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5 15:15 来源: 财新网经审查,违纪收受金额共计229.0137万元;被建议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宁夏纪委通报,宁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彦生因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建议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新华网报道,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马彦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审查,马彦生在任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05.9551万元;接受礼金8.0786万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现金、金条合计14.98万元。共计229.013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宁夏纪委表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马彦生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撤销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建议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马彦生2007年11月,被任命为宁夏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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