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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珏林:期待养老地产政策出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00:01 来源: 经济视点报

  王珏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有市场就有服务,有服务就要有标准,所以要研究出台设施标准、服务标准、价格标准,这样养老市场发展才能规范。

  □经济视点报见习记者 王 楠

  

   我国养老服务业正呈现健康发展的局面,养老地产渐渐成为各大房企和境外资本争夺的热点,而同时,中央及地方政府也高度重视养老问题,出台了相关的产业政策和规范。

  8月13日,在2011年中国养老休闲地产高峰论坛上,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就中国老年化趋势和养老地产发展形势,结合政策做了深入分析。

  

  形势

  王珏林首先对我国的养老形势做了简要的阐述。他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过去养老主要靠子女,现在则需要更多方面的加入。“我们现在的养老方式应以多种方式存在,从各国的经验来看也是这样。”

  他同时指出,现在就要开始引导企业,使他们认识到大家的共同目的和市场的前景,从而能够创造条件使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仅仅依赖政府的力量,难度非常大,但如果选择依靠市场,情况则大不一样。

  王珏林强调指出,作为如今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成熟的养老服务体系应当是我们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也更应体现在老年人的生活上,使我国的老年人能够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想,老有所得,晚年过得更幸福,更健康、更快乐,更长寿。我们要共同关注养老问题,从基本上解决年轻人的后顾之忧和缓解政府的压力,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进步,才能和谐,全民的幸福指数才能提高。

  

  前景

  针对养老地产的发展问题,王珏林指出,有需求就有发展空间。我国有很多老年人,国家增加补助非常多,而且我们的经济条件、家庭结构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这都给我们的养老地产带来了发展空间。养老除了提高各方面的福利待遇外,还需要有更多的创新,养老地产应受到更多的关注。

  养老地产应该如何定性?王珏林认为,养老地产是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和服务三者的有机结合体。它是一种创新的房地产产品,也可以称为房地产混合开发模式。养老地产接近于高端住宅产品,但又有所不同,养老地产的标准更高,功能和设施更全,可以根据老年人的需要,从居住、餐饮、护理、医疗、康复等方面量身设计。

  王珏林同时表示,养老方式选择可以是多样化的。居家养老、郊区养老、异地养老都可以,这要根据老人的爱好和家庭情况选择。养老规划也可以有单独老年社区、综合老年社区、复合老年社区。虽然居住的方式不一样,但是功能设施的要求应当是一样的。另外,作为养老地产,在功能和服务等方面,要与普通住宅社区有别。

  

  政策

  “有市场就有服务,有服务就要有标准,所以要研究出台设施标准、服务标准、价格标准,这样养老市场发展才能规范。”王珏林指出,这些标准的制定需要政府、企业和专家共同参与,才比较切合实际。

  对于政策,王珏林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确定养老地产的性质。不管属于通过政府养老,还是通过市场养老,都应当是公益性的;其次,养老地产得先规划,后建设,要避免重复建设。第三,养老地产要有服务和收费标准。建设有建设标准、服务有服务标准、收费有收费标准;第四,就是养老地产要分类。一是基本养老地产,这一部分应该解决大部分养老问题,政府应该在这个方面唱主角。另外就是要“保证老的,又保证小的”,在给年轻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同时,做好养老地产的开发和建设,这样我们整个体系就更加全面,也就是说养老地产也应该纳入到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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