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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竞争:阶段化必经之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17:24 来源: 《中国商界》杂志

  文/钟言

  去年底,爆发了关于美的与一些家电同行之间的纷争,浙江和广东的一些企业,纷纷指责美的或者假借并购、参观之名偷学技术,或者到企业挖人,或者散布对竞争方不利的传闻等不良竞争手段。

  在一些主流行业,竞争加剧使行业的集中度越来越高,在同一行业中,往往产生并列的几大巨头。华为与中兴,国美与苏宁,茅台与五粮液,蒙牛与伊利等,这些行业巨头的出现,均为行业发展到成熟阶段的自然产物。

  在商业领域,“同行”巨头之间的竞争,往往十分残酷。“同行是冤家”的根源,在于获得垄断性竞争优势的诱惑。

  商业竞争是在相互认同的法律法规约束下的争抢,商业斗争是在各自的道德观、价值观中的争抢,商业战争是明目张胆的用强迫的方法占有抢夺属于他人的所有。当使用商业竞争的方法无法获利,但又不肯放弃利益时,就会从竞争升级为斗争。斗争可表现为不择手段的利益争抢,银行家可为了利益暗杀对手,食品行业为了打击竞争对手不惜在对方的产品中投毒,制药行业为了排除异己不惜重金行贿,为了地域稀缺资源的占有而组织地下民间联盟。而当商业斗争更加公开化时,就会从斗争转化为商业战争。国际石油能源利益的争抢,就已经成为了国际间的商业战争。所以,控制商业竞争激烈程度的无限升级,就可避免和减少商业斗争的出现使消费者少受到伤害。三鹿奶制品三聚氰胺案,就是奶业市场的过度竞争、恶性竞争带给消费者伤害的现实案例。

  低价竞争策略是过度竞争的必然,也是市场争夺、消费者占有的有力武器,这是因为大多数消费者对价格因素的敏感度高于其他商业因素。当产品供货价格低于产品总成本价时,就发出了一个危险信号,企业生存的利润从哪里来,如果企业还能持续保证市场供应,产品质量就肯定有问题,问题只是未被发现和认知而以。

  “正统”的诱惑

  在自然界,有一种奇特的同种竞争现象:那些类似的物种如果在一起,往往只有一种可以成活。而最残忍的例子是,大雕一般孵化两只小雕,因为母雕获得的食物有限,强壮的那只小雕,最后就残忍地吃掉自己相对瘦弱的兄弟,踏着兄弟的尸体成长。

  帝王之家,亦最容易出现兄弟相残的现象。夺位之争与宫廷政变往往最为血腥。玄武门之变中,李世民把自己的几个优秀的兄弟全部诛杀,清朝时候的雍正皇帝,也把几个有潜在威胁的兄弟关光杀光。

  在宗教领域,同源宗教内部的迫害,往往比对异教徒的迫害更为惨烈。

  与同种,同宗竞争一样,在商业领域,“同行”巨头之间的竞争,也往往十分残酷。有所谓“同行是冤家”的说法,出现这种“同种竞争”的现象,在于获得垄断性竞争优势的诱惑。这种“兄弟如世仇”现象普遍存在的最核心根源,基本都是为了获得某种垄断性资源或者压倒性优势。

  强壮的幼雕残忍地吃掉自己的兄弟,既是其残暴天性的展现,也是获得垄断资源的一种“竞争策略”。教派之争中,同宗的疯狂仇杀,也是为了获得“正宗”地位,以垄断内部资源。将其他势力完全排除。古代皇室子弟在皇位的争夺中,谁获得了竞争胜利,谁就拥有全部的资源。

  成为唯一的行业领袖,意味着获得“正统”地位,一旦打败竞争对手,就可以获得行业内的绝对性优势。其对于消费者的号召力以及对产业上下游的整合能力,都将超出一筹。

  在燃气热水器行业,曾经爆发过“两万之争”,万和作为后起之秀,在经过多年积累之后,向传统龙头万家乐发起了猛烈冲击,最后,取代其龙头地位。在后来的一系列燃气热水器的行业标准中,国家相关部门多以万和为标杆,彰显了其作为行业领袖的巨大优势。

  当国美完成对大中、永乐、三联的并购之后,国内的连锁巨头只剩下国美,苏宁,谁能获得压倒性优势,谁就可以号令整个家电行业,于是,“美苏”争霸,也注定不可化解。

  狼性的展露

  “同城相争”的根源,正是中国企业中的狼性。很多企业视竞争对手为敌人,大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之势。以杀伤对方来获得自己的成长,但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过度竞争的结果就是大家都没有好日子过。中国企业缺少持续成长性,根源即在于此。企业狼性中的嗜杀的基因,使之难能成大器。彩电行业的价格大战,曾一度使整个行业成为夕阳产业,今日的美的与格力在空调领域,亦当以此为鉴。

  格兰仕与美的同城恩怨同样源远流长,当年格兰仕进军空调行业,并且宣布要做中国空调的制造大王,而空调恰恰是顺德空调行业老大美的的拳头产业;同样,美的小家电也进入了微波炉领域,并且做到了全国市场第二,紧跟在格兰仕之后,而微波炉也是格兰仕的核心产业,两家都把对方进入自己的核心产业领域看作是对自己的侵犯。于是,仇恨就此形成。美的说格兰仕的光波微波炉是假技术,格兰仕举报美的出售小家电是内幕交易,双方都不择手段,必欲将对方致于死地而后快,造成恶性竞争。

  不仅是同城相争,很多时候在同行竞争中,大家都杀气腾腾,有的不仅是要除掉主要竞争对手,还要消灭一切对手,一统天下。上世纪90年代的彩电价格大战,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大家为了争霸而起,当年的长虹举起价格屠刀,大杀四方,随后创维,TCL,康佳等企业也不甘示弱,纷纷跟进,一时间烽烟四起,最后,大家都无钱可赚,彩电行业成为夕阳行业。

  企业狼性的另外一个表现是,只要能够达到目的,什么手段都可以原谅,任何规则都可以践踏。往往使竞争双方,变成一种博傻游戏。形成囚徒困境,其结果,最后大家都不讲究商业规则,造成双输的局面。

  曾经轰动业界的三聚氰胺事件,某种意义上就是乳品行业过度竞争引起来的。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很多企业明知三聚氰胺有毒,但是为了尽量压低成本,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三聚氰胺遂得以肆虐成灾,直到事发,才被强力制止。而在这个过程中,作为行业领袖的蒙牛,亦被卷入其中。蒙牛当年为了获得超常规发展,其打造的“先市场后工厂”模式,导致对质量要求降低,造成了巨大的信任危机。最后,蒙牛卖身国字头的中粮,才免遭崩盘。行业领袖尚且如此,其他企业,更不遑多论,整个乳品行业声名狼藉,中国的乳品,被全球众多国家禁运,在国内市场,也一落千丈。

  中国刚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诞生了一大批富有潜力的企业。但是,很多中国企业成为 “经济巨人”与“道德侏儒”的畸形混合体。中国企业一直大而不强,只能做 “全运会冠军”,而无法成为世界性巨头,也无法产生伟大的企业,其根源亦在于此。

  在开放竞争的格局中,对于企业最重要的事情,在于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与比较优势,寻找合理的行业定位。早几年几大彩电巨头混战一团,后来,长虹投资背投,创维开发等离子,而TCL则专注于液晶,开始形成差异化,最后,几个企业都各自成为新领域的巨头,原来你死我活的竞争被弱化。在互联网领域,几大门户也开始了分化,新浪的收入,主要来自广告,而网易,则早已将赢利重心,转移到游戏方面,双方新的业务的开拓,使其直接竞争减少,竞争强度亦降低。

  如果竞争双方,有一方进行了创新,无异于创造了新的物种,自然减少了对于资源的争夺,正如马不会与公牛去抢母牛。当同行业之中出现商业上的创新时,往往会弱化直接竞争,形成新的行业,成就更多的伟大商业帝国。

  商业与战争最大的不同在于,战争是一种零和游戏,而商业则是一种多赢的游戏。在竞争中寻找共同的利益,并且共同进步,是更高层次的境界。

  必经的阶段?

  在通常的市场环境中,有两种情况会出现过度竞争的现象。一种是供大于求,是产品总供应量超过人均消费需求,是消费市场成熟的表现。另一种是消费区域相对集中,产品总供应量虽然还远未达到人均消费量,但是产品集中流入并不广泛的区域,使区域表现为产品过剩的现象。

  在狭小的空间中参与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有人才的用技术,没技术的用人脉;有资金的上规模,没规模的压成本;有信赖的强品牌,没品牌的用吹牛。反正得求活着,没有大利也得有点小利,超标违规是最捷径最省力最直接的办法,打个政策法规的擦边球似乎已经成为安全有效的“智者方略”。

  也正因为此,类似于中国这样的行业寡头的博傻游戏,在之前的西方国家以及近邻的日本、韩国都曾出现过,像微软和谷歌、肯德基和麦当劳,还有LG和三星,松下和索尼、丰田和本田等等。即便是当下,在市场经济已经很发达的西方社会,也有了较成熟的法律法规,有了产业界自我约束的理性,也仍难以避免过度竞争、恶性竞争的出现。

  更何况是市场经济发展才刚刚迈过30年门槛的中国。市场经济生长于计划经济的土壤,中央集权的社会体制也与西方社会制度完全不同,所以国家、政府只要对竞争激烈环境加以控制,就会避免三鹿奶制品参与恶性竞争带给社会大众的伤害。

  这也难怪有人认为,在目前中国,频繁出现的行业寡头之间的博傻游戏也是很正常的。 有的人甚至认为,这些都是中国企业一个必经的发展阶段。但是有一点,我们不得不承认,有哪个国家的行业寡头之间的竞争有中国这样涉及面是如此之广,斗争是如此之激烈、疯狂甚至不择手段,而后果又是如此之严重?

  话又说回来,即便这种存在真有一定的合理性,之前都有这么多前车之鉴了,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少走些弯路呢?三鹿死了,给蒙牛、伊利、光明、三元留下了多少市场问题,他们最清楚不过了。要多少年才能将市场伤害抹平不得而知。

  另外,在恶性竞争者死亡前,对品牌产品的围追堵截更也是防不胜防。所以,行业领导品牌一定要及时消除过度竞争,制止恶性竞争的事态发展。因为品牌产品是良性竞争环境最大的受益者,也是恶性竞争环境最大的受害者。

  在当前的市场过度竞争中,有很多是人为造成的,有法律不健全的原因,也有企业自律差的原因。确实,西方也曾经历过这样一个阶段,寡头相争,殃及池鱼。但并不能由此就认为这是阶段性的必由之路,只要我们在法律监管方面到位,同时加强企业的道德建设和人文关怀,是可以缩短甚至迈过这一阶段的,北欧的瑞典、芬兰不就做到了这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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