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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管“加价售车”这股歪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9 08: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本报北京8月28日讯 好不容易攒够买车的钱,经销商却要加价8万元才能提车,北京朝阳区的付越一家日前向记者讲述了令人心烦的购车经历,大声疾呼:谁来监管“加价售车”这股歪风,还市场诚信。

  8月21日,付越一家四口来到朝阳区的一家4S店,看上一辆宝马X5。但店内销售人员告诉他们,目前没有现车。就在付越全家即将离店时,旁边一位穿白上衣男子迎上来问:“先生,如果您真心想要,只要加价8万元,马上就能提到现货。”

  一个说有车,一个说没车,到底该信谁的?实在想不通的付越和家人放弃了在该店购车的打算,随后来到位于亮马桥路的一家4S店。不过,这里的销售人员回答得却很干脆:“要现车,有,得加8万,少一分也不行!”

  “没有厂家正式提价通知,经销商就随意加价,太不讲诚信了。”更让付越全家不能接受的是,这里的销售人员还告诉他们,加价不开发票。“如果这8万元连个发票都换不着,花在哪个环节也不知道,岂不是太冤屈!”

  据了解,除了宝马,目前奔驰、奥迪、路虎等近10家进口豪华车4S店都存在加价销售现象,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如果不加价,消费者就只能等,至于等多长时间,那就要看前面有多少愿意加价的消费者。

  为何“没有现车”的销售商,一加价就有车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分析指出,今年车市并不像去年那样好,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汽车生产厂家,应该都不存在生产能力不足、货源紧缺的问题,很有可能是经销商在利用“饥饿营销”方式,用少量的供应,营造市场供应不足的假象,刺激消费者加价购车,从中牟利。

  针对不少外资品牌汽车厂商利用部分紧俏车型实施加价售车的行为,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表示,目前这种现象大有形成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业潜规则之势,必须加以遏制。他说,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车加价是完全不合理的。“这个价外价既不属于合同规定,也不是明码标价,而是经销商利用消费者着急提车的心理,来迫使消费者接受,消费者完全有权利拒绝,即使已经付费了,也有权利投诉和举报。”

  据悉,今年“3·15”期间,全国22个城市的消协曾联合发表声明,严厉抨击“加价售车”行为,但收效甚微。有法律专家认为,“加价售车”已涉嫌价格欺诈,要彻底刹住这股歪风,仅靠消协还不够,有关监管部门不能不作为。

  编辑点评

  合力遏制“加价售车”

  加价售车,不独今日才现。类似付越全家的购车遭遇,几乎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正如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所言,目前这种现象大有形成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业潜规则之势,必须坚决遏制。

  赚钱逐利,乃商业本性。问题关键在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厂家的车价之外,再加一个价外价,不仅毫无商业道德可言,而且涉嫌价格欺诈,有悖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实乃车市一大毒瘤。

  当然,也有人会说,买这些豪车的人,大都属于中高端消费者,并不缺也不在乎这点钱,此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大可不必为之较真。果真如此吗?非也。我们应该知道,在一个讲究道德和法制的社会里,不论穷富,消费者都有权利明明白白消费,都理应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相反,一些经销商正是利用了前者这种”无所谓“的心理,置诚信和法律而不顾,肆意加价,侥幸牟利。结果是少数消费者加价提车,大批消费者蜂拥而上,危害大矣。

  怎么办?合力铲除“加价售车”这个毒瘤。作为监管部门,维护诚实守信、公开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打击违规违法交易乃职责所系,关键时候不能缺位。作为消费者,一旦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作为生产厂家,应当严格对经销商的管理,真正做到消费向导。毕竟,“加价售车”会对企业品牌形象造成影响。最后,还要奉劝经销商一句:诚信,乃立人之本,亦经营之道,不要为了赚钱却失去了做人的根本!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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