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不经心的变异者康菲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6 15:21 来源: 财经国家周刊一家标榜“负责任企业公民”的公司,一家在美国本土严格遵纪守法的跨国石油公司,何以在中国对环境污染如此漫不经心,消极逃避?
记者 王康鹏
持续近3个月的渤海溢油事故,对公众来说仍是云山雾罩。
8月31日,康菲中国发表声明,称已经查明并且封堵了溢油源。康菲称,通过对B平台周边区域降低油藏压力,作为溢油通道的断层已经被封闭;通过在C-20井实施打水泥塞程序,切断了该溢油源与C平台附近环境的任何连接,即完成了国家海洋局要求的“两个彻底”。
而此前的8月26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发布消息称: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海床,又发现新的油污渗漏点,截至目前渗漏点总数已达16个,这些渗漏点与前几日发现的渗漏点为同一来源。
数月已过,渤海溢油原因仍无法界定,是人祸还是天灾,众说纷纭;溢油源是否封堵住,无法判断;如何索赔,也见仁见智……
迟来的致歉
8月24日,北京东三环北路的希尔顿酒店。几经改期后,康菲中国关于渤海湾蓬莱19-3油田事故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在此进行。 “我代表康菲公司对发生在中国渤海湾的溢油事故表示真诚的歉意。”康菲中国总裁司徒瑞带领一干属下出席。
8月31日,康菲中国通过央视称,“对渤海湾发生的溢油事件表示歉意,并将承担其责任”。
两次道歉之后,社会最关心的事故原因、赔偿等问题,却依然没有答案。
近三个月前的6月4日,康菲中国担任作业者的蓬莱19-3油田B平台发生原油渗漏;6月17日该油田C平台一口在钻井时又发生井涌事故导致溢油。
事故发生后,康菲中国并未及时对公众做出披露。一个月后的7月5日,国家海洋局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面对“瞒报”指责,康菲中国始终强调“已在第一时间向合作方中海油和主管部门做了汇报”。
随后的一幕是:康菲中国不停地宣称溢油点得到了有效封堵,国家海洋局却不断发现海面出现新油膜。
“我们和国家海洋局的数据,都是康菲提供的,海底下到底发生了什么、还有没有泄漏,只有康菲才清楚。”中海油内部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8月21日,国家海洋局联合国土部、环保部、交通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全面介入溢油事件。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侧面了解到,在一份有关部门递送的报告上,多位高层人士作出批示,要求“确实保护好渔民利益和海洋生态权益,决不能敷衍了事。”
“溢油持续难止,有康菲公司的问题,也有监管不力、职责不明、法规不清的问题,这些在报告中都明确指出来了,领导批示比较严厉。有关部门的态度不断强硬,跟这个有很大关系。”消息人士透露说。
联合调查组的成立,释放出中国政府将严查此事的姿态。
8月26日,国家海洋局再度对康菲中国发出催促通知。海洋局拟起诉康菲中国的律师团人员也在8月底确定。
8月30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局长房建孟称,北海分局已成立了索赔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基本完成此次事故污染海域的生态调查评估工作。
“中国通”的底气
面对即将到来的诉讼大战,司徒瑞表示“会根据中国法律来进行讨论”。国家海洋局发布的统计数据称,截至8月25日,渤海溢油已经造成至少5500平方公里的海面遭受污染。
面对溢油污染指控,康菲中国似乎不以为然。康菲中国一高管告诉媒体,该公司搜集的75个油样中,只有两个油纹鉴定跟蓬莱19-3一样,另外有三个钱币大小的油样和蓬莱19-3相似,此外就没有跟19-3相似的了。
这样的说法,引来大量专业性的质疑:康菲中国的75个油样,如何选择而来?有无代表性?有无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样时的监督?所谓三个钱币大小的油样和蓬莱19-3相似,这三个油样取自何方?相似到什么程度?
面对质疑,康菲中国三缄其口。
“康菲太了解中国了,把中国国情摸得一清二楚,对中国的法规也研究得很透彻,所以才会这般有恃无恐。”国家海洋局内部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他们始终在讲按合同、按法律办事。”
作为建国后最早一批来华的国际石油公司,康菲已经在中国深耕了近40年,这期间创下多个“第一”:
1983年,菲利普斯公司(康菲前身之一,2002年与美国康纳和石油公司合并组成现在的康菲)在南海珠江口盆地发现石油,是1949年后第一家在中国发现海上石油的外国公司;
1997年,菲利普斯在渤海湾首次发现大型整装油田,即蓬莱19-3油田,目前仍是中国最大的海上对外合作油田。
在中国摸爬滚打多年后,康菲对中国的了解,非普通外企可比。
中海油内部不愿具名的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讲述这样一件事:蓬莱19-3油田开发初期,康菲一方就表现得非常强势,自作主张推动很多事情。“当他们想做某些事情时,就假托中海油高层领导命令,说总公司某某总经理已经同意了,渤海油田的工人也不好什么事情都和总公司的领导去确认,只好依照康菲公司的意见去办。”
此次渤海溢油发生后,康菲中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冷静。“有关赔偿问题,如果有向我们起诉的情况发生,我们会根据中国法律来进行讨论。”8月24日,康菲中国总裁司徒瑞说。
有分析人士指出,中国相关法规制订的滞后、条文的不完善,可能会为康菲中国留下斡旋空间,这是其有恃无恐的直接原因之一。
有法律人士称,只有一条法规可以明确对康菲公司做出惩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5条规定的“违反本法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海油法律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作业者承担所有的勘探、开发风险,国际惯例、中国法律以及合同中都是这样规定的,康菲应该承担全部安全、环保等责任。
面对合同问题,康菲采取避而不谈的态度。8月24日发布会现场,司徒瑞明确表示:“有关商务条款的问题,我们在这里不能说。”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渤海溢油事故暴露出的法规漏洞,已经引起中国相关部门的重视,国家海洋局已经完成了《海洋生态损害国家索赔条例(草案建议稿)》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