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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高收益小的税还是别收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0 01:21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梁发芾

  中秋节来临了,围绕着月饼税的争论也基本平息下来。反对的仍在反对,而征收者仍然征收。

  中国税收增幅,2011年1~7月达到三成,可以说形势喜人。而月饼税,即使确有征收依据,又能够给政府带来多少税收?最近的数据显示,个税免征额调整后,缴纳个税的人已经由原来8400万人降低到2400万人。如果全国各地严格征收月饼的个税,那也就是在这2400万人中征收,但这2400万纳税人中,大多数的单位并不会给他们买月饼。因此,“月饼税”的税基其实很小。而且,绝大多数缴纳个税的工薪者,其收入在个税的第一档上,而第一档1500元的税率是3%,一盒月饼如果300元,在这个税档上,只能征收9元。

  “月饼税”注定收不到多少钱,却几乎被口水淹没。且不说为征这些钱税收机关要付出多少征管成本,仅仅因为这个税造成的人们的反感,就是一笔巨大的社会成本。成本收益比较一下,划算吗?

  所以,在目前税收增幅极高,税收绝对额也很高的情况下,税收征管的原则应该是在应收尽收原则下的“抓大放小”,即抓住征收成本低的大税种和大税户,放开征收成本高而收益少的小税种和小税户。

  征税本身是一项经济行为,它需要进行成本——收益的考量。亚当·斯密把它概括为经济原则或节约原则。他说,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多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他指出了人民付出多于国家收入的几种情况,比如,征税使用了大批官吏,不但耗费大量的薪俸,还要苛索人民,增加人民负担;征收妨碍了人民的勤劳使本来可以举办的事业因为税收而缩减甚至消灭;税吏的稽查给人们造成麻烦、困扰和压迫,人们都要设法逃避这种烦扰,等等。亚当·斯密注意到税收的征管成本,这种成本就是人民所付出的与国家所收到的之间的差额,差额越小,征管成本越小,越符合经济的原则。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已经注意到了征税给人们带来的心理压力,它其实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成本。税收必须使征收成本最小化,既包括有形的物质成本的最小化,也应该是无形的或难以量化的心理和社会成本的最小化。

  长期以来,我国税收征管中对于征收成本没有过多的考量。目前我国税收征管的成本高达8%,全世界最高,中国税收机关税收成本的意识非常淡薄,税收机关对于征税往往不计成本,不顾后果。比如十年前征收农业税的时候,北京市能收约8000万元农业税,征收直接成本就有6000万元,根本没有什么征收价值。全国来说,农业税的成本收益也是这样一个形势。一些地方税务人员翻山越岭去征收的农业税,根本不够给他们发工资。成本与收益的根本失衡,最后才迫使政府停止征收农业税。

  农业税的被迫停征充分说明,对于一些税种来说,不计成本不顾后果掘地三尺锱铢必较地进行征收并不可取。有些税种,尽管非常有必要征收,因为征收成本极高,可能会引起大量的暴力抗税,得不偿失,因此不能开征,哪怕是已经立法决定征收,也可能在实践中暂时予以搁置;有些税种尽管不合理,不公平,但仍然一直在征收,只是由于征收成本低。这就是为了征收的成本而牺牲掉税收的公平原则。从公平的角度来考虑,这种选择固然并不是最优,但是,在无法解决征收成本的情况下,还不得不如此忍受这种不公。

  数据表明,现在企业的税收中,全国不到10%的企业缴90%的税,反过来说,90%的企业只缴10%的税。显然,大企业纳税多而征收成本低,小企业纳税少而征收成本高。如果税收机关将目光盯在小企业身上,那么,即使这样的专注表面上具有公平对待,应收尽收的道理,但其高昂的税收成本决定了这种执著是不明智的。因此,有专家建议,对于纳税额很小的小企业和个体户,起征点应该予以提高,使更多的小纳税者不再纳税,让征税者集中精力于大企业大税户,这样既减轻小纳税人的负担也减少了征收的成本。这同样是税收的抓大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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