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保障房分配机制刻不容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4 21:16 来源: 中国财经报□ 蔡劲松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信息显示:今年1—8月份,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已实际开工868万套,开工率86%(不含西藏自治区)。其中,开工率超过100%的有5省,分别是河北、辽宁、福建、山东、陕西。此外,还有甘肃、宁夏等14个地方开工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或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此信息意味着在短短3个月内,全国保障房开工率由不足三成已经得到明显的提升。
按照全国部署,各地保障房建设应在11月底之前全面开工。在今年已过去四分之三时间的时候,这个牵动亿万国人心的保障房建设信息可以使人稍微舒缓一下担忧了。
然而,随之而来的有关保障房分配机制构建的担忧却依然让许多老百姓放心不下。
确实,如果在保障房公平分配的机制上不能弥补“短板”,那么,建设再多的保障房也与真正需要解决住房难的老百姓没有关系,并且还会带来更多的负面效应。
这并非庸人自扰。近年来,有关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公益类住房分配中出现的非公平、公正性分配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开高级车、养珍贵宠物狗、住超规定面积经济适用房的案例和负面报道时有发生。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了在政府保障房分配机制上,目前还存在违背“三公”原则的分配现象。同时,从监管透明的角度看,目前的保障房分配面临着许多监管“盲区”,如怎样界定享受保障房的对象符合政府确定的困难群体的标准?怎样确定享受保障房人群的真实收入状况?在公示时怎样让民众参与?怎样让一些收入超过标准而又享受了保障房政策的人群“退出”?
此外,由于政府保障房系列涉及到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不同形态,如何在分配机制上界定各类适合群体?并且,由于当前我国存在着收入分配上的地区差异,这种地区差异在保障房分配上的机制构建上怎样实事求是的体现?等等,这些诸多的问题,均需要在保障房分配之前,有充分的考量和制定明确的政策体系。否则,如果等到保障房建好之后,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分配机制,不但会造成分配中的紊乱,而且极有可能形成人为的干预,给一些腐败分子“开绿灯”。
因此,在当前保障房建设开工率得到提升之际,构建保障房分配机制已经到刻不容缓的地步了。而当前的关键,就是要尽快开展保障房分配方面的数据化和信息化等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当前电子信息,并且,加快将各个部门,包括住房保障、房地产、民政、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进行接入和分享,形成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有关专家也呼吁:建立一个由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直接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情况,从而在保障房分配中真正达到杜绝腐败、公正、透明、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只有在“未雨绸缪”的基础上,保障房分配机制的构建才能真正达到符合民意,使保障房建设体系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
中小企业遭遇贷款难,上市公司却钱多“烫手”——
资本市场亟待破解“高利贷乱局”
电影《华尔街》有句经典台词:贪婪不好听,却是好东西。事实上,“金钱永不眠”的场景早已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演。曾经是“贪婪”代名词的高利贷,如今却成为上市公司“开源”的“上佳”选择。“主业不佳放贷来凑”,利息收入正在成为一些主业低迷的上市公司的重要盈利来源。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已有60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120项委托贷款公告,上市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放贷的年利率最高能达21.6%。在银根紧缩的环境下,许多中小企业贷款无门,而不少上市公司却钱多“烫手”,资本市场上的这场“高利贷狂欢”还能持续多久?
现象
上市公司当起“小银行”
委托贷款业务激增
委托贷款业务在高收益的诱惑下,逐渐成为许多上市公司增加收入的“法宝”。
统计显示,截至9月7日,两市有60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120项“委托贷款”公告,其中工业机械类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为23份,排名第一,其次为房地产开发类企业有11份、农化类公司有11份、消费品类有10份。累计贷款额度超过170多亿元,同比增38%。年利率最低为12%,最高达24.5%,远高于一些上市公司的资产回报率以及目前商业银行基准年利率6.56%的水平。
这些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司九成以上是国有控股公司,而这120份委托贷款公告一共涉及69笔贷款,除去6笔贷款到期偿还和4笔贷款延期,剩下58笔贷款中44笔从上市公司流出。
上市公司显然不是高利贷行业的“生手”。香溢融通被戏称为市场中的“黄世仁”,今年上半年就先后6次对控股子公司或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累计26450万元,其中最高一笔贷款年利率为21.6%,为当时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6.31%的3.42倍。其委托贷款次数及利率两项均创出A股公司之最。
利息收入撑起业绩半边天
赚钱的买卖没理由不接着干下去。
这句直白的实话背后隐藏着上市公司“放高利贷”的初衷,委托贷款规模激增的背后是高收益的驱动。
公开数据显示,2月18日,武汉健民宣布对外委托贷款1.5亿元,年利率为20%,一年利息收入将达3000万元,而武汉健民上半年的净利润也不过3620万元。金陵饭店上半年的净利润为2910万元,而其5月27日公布的为期一年的2亿元对外委托贷款将为其赚进2400万元。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有的上市公司的委托贷款收益甚至超过了主业,被评论为“做高利贷倒爷,掏空实体经济”。
央行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的数据显示,委托贷款增加7028亿元,同比多增3829亿元,增长率近120%,委托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达9.1%。
委托贷款成为房企“提款机”
效益可观的委托贷款主要流向了何方?有关调查显示,一类流向了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另一类则流向了受政策调控的房地产行业。
据了解,委托贷款流向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是为了缓解子公司的资金紧张局面,这种委托贷款的利率一般都比较低,只是略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对此,有长期从事信贷业务的银行人士分析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控股子公司借道上市公司这块金字招牌获得银行低息贷款,上市公司相当于整个集团的资金中转站,将银行贷款以基准利率转贷给关联企业。
而大多数的委托贷款则流向了受政策调控的房地产开发商和制造业企业,而此类委托贷款的利率普遍较高,利润非常可观。
由于房地产业拥有高额利润且有固定资产作担保,往往成为委托贷款的流向大户。此外,委托贷款进入楼市还和国家对房地产业采取的高压调控手段密切相关。资本市场上,上市房地产企业股价断崖式下跌,再融资屡屡折戟;现实中,由于限购政策出台,让成交量大幅缩水,作为资金密集型的行业面临着“钱紧”局面,成了吸金的重地。
高利润背后的高风险
尽管委托贷款成为上市公司增加业绩的有力途径,但其背后的风险不容小视。
“上市公司做起了‘小银行’是不正常的。”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认为,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资金应该投向公司的募投项目。虽然委托贷款的利率高,但隐含的风险也很大,对业绩的支撑不可持续。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马光远认为,这种浮华业绩的背后,蕴藏着极大的系统风险。由于委托贷款利率极高,无论是流向房地产的,还是流向中小企业的,都存在无法偿还的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不仅上市公司的业绩“现形”,同时,风险会最终传导到银行,引发金融风险。
对于上市公司偏离主营业务,靠“放高利贷”为生的现象,知名财经人士刘鹏表示,其有三重危害。一是扰乱甚至架空国家货币与金融政策。上市公司利用其融资的便利性,把从银行取得的贷款甚至从股东处融资来的资金,拿来以“高利贷”提供给其他中小企业,这明显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二是增加信贷与信用风险。如果上市公司的贷款未能在借贷人手中取得高于利率的收益,对于借贷人、银行以及放贷的上市公司而言,无疑意味着三方利益、信誉和信用的多重危险。三是利率过高导致不公。本属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支配的资金,被用来放贷收益,其获利能否被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分享值得追问。
“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民间借贷,或是上市公司的委托贷款,其利率大小都要与国家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银行存贷款利率为3%至6%的情况下,高达21.6%的委托贷款利率,无疑是极不正常的,其中泡沫与几近‘抢劫’的性质,有必要对一些上市公司的高利率委托贷款保持警惕,必要时应出手予以叫停。”刘鹏说。
原因
巨资为何砸向理财放贷市场
上市公司为何“不差钱”
在央行不断收紧银根的当下,一边是大量中小企业求“钱”若渴,一边却是上市公司“挥钱如雨”。有一个问题随即付出水面:上市公司放高利贷的钱从何而来?
业内专家指出,“三高”发行导致的超募现象是上市公司“不差钱”的主要原因之一。
数据显示,2009年A股IPO审核重启以来,“三高”发行使得新股超募比例甚至达到了199%。在2011年上半年164宗IPO中,预计募集资金为717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则达到1607亿元,超募比例高达124%。
而与这一数据形成对比的是中小企业日益严重的资金“饥渴症”。由于CPI迭创新高,为了抵御通胀,我国采用数量紧缩型货币政策。自2010年四季度以来,央行先后5次加息,并12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不仅银行间资金紧张的局面加剧,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更是“雪上加霜”。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全哲洙日前在中国民营经济研讨会上指出:“工商联在调研中了解到,90%以上的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微型企业的融资状态更为窘迫。中小企业能从银行拿到2~3分利(月息)的贷款已经相当不错,浙江地下金融的月利率甚至已高达5分以上。”
手握数量不少的闲钱,可供投资的项目相对难找,而中小企业恰好又如此缺钱,于是,让“钱生钱”,就成了一些上市公司“顺理成章”的盈利模式。
截至8月25日,沪深两市共有52家公司对外或对关联公司提供了委托贷款,数额达160亿元。贷款利率最低12%,最高达21.6%,远远超出目前商业银行基准年利率6.56%的水平,属典型的高利贷行为。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此分析称,委托贷款增长过快,很大程度上与银行信贷控制、货币政策从紧有关。陆续发布的银行中报显示了委托贷款的激增,但现实的问题是,一些上市公司募集不到资金,饱受资金融资难之苦;而另有一些公司却面临融资过多难以找到投资出路,募集到的资本得不到合理配置的局面。
实际上,用超募资金放高利贷已经违背了招股说明书用途。《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放高利贷也属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超募资金属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支配的资金,若用来放贷收益,其获利能否被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分享也待考察。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按道理来讲上市公司不应该放高利贷,这违背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原则。上市公司应对募集的资金负责,也就是对广大的投资者负责,将资金投向实业,这样确定性也更大,更能保证广大投资者的预期收益。”他还指出,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一些企业,特别是支撑我国经济根基的中小企业,确实面临资金瓶颈,这些企业可以通过委托贷款缓解资金短缺问题,但要支付高额利息增加了企业的压力,不利于自身的发展。
“为什么允许一些上市公司募集那么多的资金?我们应该对资本市场制度进行反思,尽早完善这些制度,想一些办法来来提高资本使用效率。”郭田勇说。
信贷投放结构失衡
“热钱”没有出口
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局似乎由来已久,其深层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有分析认为,银行不愿给中小企业融资的直接原因是回报难。事实上,规避贷款风险是银行的“本能反应”,而广大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让银行在放贷环节趋于谨慎。
同时,创业板在资本市场上只是一个“小小板”,其为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输血”的资金量十分有限。在创投市场,尽管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宠儿,但从整个资本市场的体量来计算,创投所占的比例仍然很小。
此外,中小企业融资难与小型金融机构发展缓慢有直接关联。近几年,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为主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不断大量涌现。但是,这些小型金融机构常常搞错了服务对象,往往侧重于抱大企业、大客户、大项目的“大腿”,增加了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
而与此对应的是,大量民间闲置资本投资无门,合法地进入金融领域阻力重重。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民间资本约超过1万亿元,在浙江,仅温州一地就有7500亿民间资本。在当前股市低迷、楼市调控、通胀高企的背景下,原先炒股、囤地的上市公司资金开始急寻出路,银行理财、高利贷等民间资金热门之选也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上市公司的视野。
对策
体制漏洞仍需完善
如果说上市公司委托贷款业务增长过快有其存在的原因,那么,如何正确地认识高利贷产生的背景,使其“阳光化”、“规范化”,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改革当前市场中的高利贷乱局首当其冲的是要完善我国的融资体制,从而更好地来约束上市公司,使其更负责任。此外,股东也有权力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主营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上市公司起到制约作用。“我们应该鼓励上市公司回归主营业务,将其做大做强,只有这样才能长久地走下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高利贷现象是与资金或资本的逐利性连在一起的,应当从多方面着手缓和高利贷带来的问题,尤其是从宏观而非微观入手加以解决,否则,即使在个案中否决了高利贷,却无法在社会层面上减少高利贷现象。一是提供好的投资品种,满足资金逐利性的需求。民间资金是逐利的,民间资金规模巨大,要为其找到光明正大的资金出路,否则,必然会以隐形方式提供给企业。二是国家应当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上下工夫,尤其是提供其融资平台,给予资金扶持。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孙冶方经济学奖获得者徐滇庆表示,根本的解决方法是把地下金融拿到桌面上来。可以考虑给好的地下金融公司银行牌照,并设计好退出机制,如发现经营问题,立即将牌照收回。“不去引导,光想捂是捂不住的。”徐滇庆说。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则认为,因为民间借贷目前无法可依,导致金融监管面临尴尬。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使民间借贷合法化。在相关法律没有出台的情况下,政府也应该有所作为,至少应设立一些民间借贷的检测机构和监测点,以便及时关注其动态。
观点
著名财经评论人叶檀:
高利贷冰山岌岌可危
目前的高利贷市场大致存在两种状况:一是风险较小的短期资金头寸调动,许多企业通过几天的高利贷资金搭桥,继续获得银行的信贷,这是较为安全的部分,但能够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数量越来越少;二是风险较大的高利贷长期融资,借贷的企业抱着最后一线希望,认为货币和财政政策将趋于宽松,或者政府将放松房地产调控,到时以房地产的溢价能够偿还高利贷利率。
显然,这是极端不靠谱的“赌徒心态”,对于未来中国经济缺乏预见。
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可以轻易得出结论,没有一个传统制造产业可以支撑30%以上的利率,更不必说百分之百的年化利率。一些实体企业或者房地产企业不惜饮鸩止渴,原因在于病急乱投医。
资深金融观察员余丰慧:
警惕高利贷引发“中国式次贷危机”
高利贷引发“中国式次贷危机”并非危言耸听。目前,自然人、企业法人、上市公司、商业银行、公益基金都参与到民间借贷或者高利贷之中。
有专家认为,民间借贷是社会融资的有益补充。这个观点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能演变成高利贷,不能一哄而起全民放贷;否则,就不是有益补充而是一剂毒药。目前的民间借贷大多是高利贷性质,有一少部分是高息性质,即年息12%至24%。高息借贷、高利贷正在抬高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使得经济效率越来越低、回报越来越少,正在酿造巨大金融风险。更加可怕的是,极有可能引发中国式次贷危机。我们需要从“根”上来观察风险,即高息借贷和高利贷的最终承受者的偿还本息能力如何?如果高利贷贷给了根本没有偿还能力的主体,一旦到期违约,那么,整个高利贷链条就会断裂,必将发生金融风险。
经济学家、玫瑰石顾问公司董事谢国忠:
高利贷利息下降 A股才会好转
中国股市的真正好转,需要将高利贷利息降下来。中国的宏观调控主要采取信贷配额等形式,银行大规模压缩贷款额度,使得真正需要资金的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无门。
民间借贷盛行,对放贷者而言,30%、40%甚至100%的年利息水平,是银行利息的数十倍。这么高的利息,对于那些借钱的原本希望中国的宏观调控能放松、土地的价格再起来的老板而言,如果发展情况没有像他们预想的那样,还不起钱的老板会选择逃跑,引发中国式的次贷危机,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放高利贷的人,本身并不创造价值,是玩钱的泡沫一族。中国的通胀是由于货币过多引起的,泡沫一族又在创造更多泡沫。只有让泡沫一族消失,高利贷利息降下来,股市才会好起来。
延伸阅读
■名词解释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
■民间借贷60年
1950年-1980年,国家全面垄断金融借贷。
从1950年代初期开始,由国家全面垄断金融借贷,任何民间金融机构都变为非法。
1980年-2008年,私人钱庄涌现。
1984年9月,温州出现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此后,地下钱庄、标会、抬会、合会等信贷交易组织应运而生。
2008年至今,准许民间成立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迄今为止民营经济唯一能够参与和控制的准金融机构。
■合法化的境外民间金融机构
香港:任何人都可以注册放债
中国香港地区的《放债人条例》规定:任何人经过注册都可以从事放债业务,利率、金额、借款时间和偿还方式由借放款双方自行约定,但利率不得超过规定年息上限6厘以上。
美国:约90%的银行是小银行
美国有8000家银行,其中有7000多家都是小银行,这些小银行针对不同的需求进行分工。
孟加拉:“穷人银行”创办者获诺贝尔奖
“穷人银行”是孟加拉人穆罕默德·尤努斯1976年创立的格拉明乡村银行的别称,因为这家银行专门为贫困农民提供信贷业务而得名。在那里,穷人不需提供任何抵押担保就可以贷到款。尤努斯因此于2006年获诺贝尔和平奖。
(本版稿件由记者罗晶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