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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入学不应设门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6 16:31 来源: 财新网

  流动儿童接受教育是宪法权利,城市政府无权设定具体门槛

  【财新网】(记者蓝方)2011年9月15日,教育部网站了公布《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开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能因城市拆迁、学校撤并等原因导致随迁子女失学”。

  这是对北京市8月大规模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一事迟到的回应。但是仔细看《通知》,依然只是强调确保“所有符合输入地政府规定条件”的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这无疑把流动儿童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置于城市政府的自由裁量权之下,极为不妥。

  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上学,会对城市政府增加诸多压力,这是事实。但如果让城市政府来确定哪些流动儿童符合在流入地上学的条件,哪些儿童不符合条件,那么地方政府很可能设定更高的门槛,结果导致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落空。

  诚然,农民工流入地政府用当地税收提供公共服务,可对受益者划定一定的门槛。但是,关键在于,这一门槛应当如何划定,程序是否合法,标准是否合理。其中,首要的原则是,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宪法权利,不能因此而受损。

  从2003年国务院首次就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专门出台政策至今,各城市或地方政府根据各自财政实力及人口压力,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让非本地户籍的孩子也能享受义务教育。具体要求,大多与孩子父母有否有稳定居所和工作、老家是否有监护条件等挂钩。

  但这种门槛的划定,多在流入地城市或政府主管部门内部确定,缺乏严谨的调研和公开的讨论。以北京为例,今年5月,本地媒体曾报道,为便于非京籍学生入学,原“五证齐全”要求改为只需提供本市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即可。但仅一天后,北京市教委就紧急做出“权威解读”:“五证”要求仍然不变。

  目前,随迁子女是否“符合条件”,实质上已变成城市政府筛选流动人口的机制。以北京为例,“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五证齐全”——家长的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原籍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这也是当前全国一线城市中的最高门槛。

  这种高门槛的结果是,大量流动人口的孩子无法在北京公立学校就读。截至2010年,北京还有30%左右的非京籍学生不能进入公立学校就读。其中绝大多数,就是因为家长无法提供“五证”、“不符合条件”的孩子。

  这些孩子的父母,或在京郊打零工而无法开出就业证明,或是租住在非法出租的违章建筑内而没法办到暂住证。对这些“不符合条件”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也是不受欢迎的“低端人口”。在北京人口调控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孩子还是父母,均是城市想要驱赶的对象。

  对这些“不符合条件”的孩子,出路之一是,与其不受欢迎的父母一起回老家。但事实上,北京整个城市的运转,依然离不开这些在大兴菜地种菜、在批发市场做装卸运输的“低端人口”。这些家庭更为现实的选择是,父母依然留在城市,孩子回农村,变成留守儿童。

  这并未解决问题,只是把城市的问题驱赶到农村而已。但是,让随迁子女在父母身边生活、平等享有义务教育,这是其作为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不能因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而被剥夺。任何对财政和公共服务压力的担忧应当在这一前提下解决,而不是相反。

  对北京而言,农民工能在市场上找到工作,已证明了北京需要他们,尽管可能是“低端劳动力”。也就是说,劳动力市场已对这些人“筛选”过一次了。现在政府为控制所谓人口规模,借提高孩子上学门槛做“第二次筛选”,未免有点忘恩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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