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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树平:着力形成质量工作的四个导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1 08:12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支树平在2009至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提出新要求

  着力形成质量工作的四个导向

  本报讯 (记者杜吟)9月20日,在2009至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就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促进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国之路,提出了“着力形成质量工作四个导向”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质量工作确定了基调。

  一是质量工作必须得到高度重视。支树平指出,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质量体现着国家形象和民族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历代领导人都有关于质量的深刻论述,都明确讲过“质量第一”。国内外实践表明,以质量为切入点,走质量振兴之路,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是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尤其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又好又快。没有质量就谈不上“好”,只有坚持“质量第一”方针,才能真正由制造业大国转变成制造业强国,才能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

  二是为中国质量作出贡献者必须受到尊重和表彰。支树平表示,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涌现出了一批质量管理的先进典型,创造出许多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引进了全面质量管理、QC小组、质量体系认证等发达国家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群众性质量活动广泛开展。广大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包括广大一线职工,为提升我国质量总体水平、把“中国制造”推向国际市场作出了贡献。我们这次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就是为中国质量作出贡献的杰出代表。他们来自生产一线、科研院所和政府部门等各个领域,可谓国家质量工作的“群英谱”。许多国家设立质量奖,专门表彰为质量进步作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我们表彰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某种意义上也是国家质量奖。我们就是要通过表彰,鼓励“为质量而战”的团体和个人,弘扬“为质量而战”的精神和气概,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氛围,把中国质量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把“中国制造”在全球叫得更响。

  三是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得到惩处和整治。支树平强调,在表彰先进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很多。要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对那些质量意识不强者,必须严厉警告、严加监管;对那些法律意识淡薄、不按标准生产的企业,必须严厉处罚;对那些故意掺杂使假者,必须严厉打击;对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行为,必须严加整治,从根子上彻底铲除。他要求,质检部门要继续发扬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忠诚履行质量监管责任,坚定不移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要严格实施风险分析,严格实施准入制度,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格监督抽查和检验检疫,严格执法打假,严格处置突发事件。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在资源共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等方面凝聚合力、通力协作,形成环环相扣的质量监管链条,在质量安全上不留死角,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四是建设质量强国必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支树平指出,关心质量、维护质量、提升质量,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目前,国家正在制定《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国已有25个省份实施了质量兴(强)省战略,90%的县(区、市)开展了质量振兴活动。面对这种大好局面,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发动全社会力量,推动质量进步,建设质量强国。第一,广大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不断创新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要加快技术创新,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第二,各级政府要推动完善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完善质量激励机制,努力实现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并驾齐驱。第三,社会各界要发挥推动作用。全社会都要树立“质量兴衰、匹夫有责”的理念,主动参与质量建设,自觉维护质量安全,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努力推动质量进步。特别欢迎新闻媒体加强对质量法律法规、质量知识、质量典型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曝光质量违法行为,监督监管部门工作,为质量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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