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庆、广州等地创新公租房模式综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15: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年来全国各大城市的房地产状况成为困扰很多人的重大问题,在城市房价高企的背景下,公租房建设无疑抢尽眼球。为解决“夹心层”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各地纷纷开始探索创新公租房模式。哪些模式值得推荐效仿,而哪些模式值得期待呢?
北京:公租房申请打破户籍壁垒
北京首次将俗称“夹心层”的职场新人和外地来京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10月19日,北京市公布了公租房细则,外地人正式纳入可申请范围。通知规定,非京籍人士来京连续稳定工作满一年,能提供暂住证明、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即可申请公租房。对于非京籍申请者的收入条件无限制。 据了解,重庆率先在全国开展公租房建设,打破户籍壁垒。
重庆:租赁5年期满后即可购买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不过,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后抵押,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而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据介绍,此举将利于保障公共租赁房的公益性。
广州:不学重庆 广州公租房只租不卖
广州提出公租房以"单位筹建为主、政府提供为辅",并考虑"公租房债券";国家规定公租房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不可能像重庆那样外来工下了火车就能申请”,将对外来人员设定工作生活年限和优秀外来工等条件,也不会像重庆那样租5年可以买,广州的公租房不能买卖。目前,广州公租房主要解决买不起经适房的群体,预计最快一批公租房入住者将在明年诞生。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说,今后,广州不再有廉租房概念,拟将所有租赁型的保障房,都称为公租房。但在公租房中仍将囊括目前以1元/平方米租住的廉租房产品。公租房租金将分档次,按照收入情况等细化条件进行定价。
贵阳:收储社会闲置房作为公租房 3年不涨房租
收储社会闲置房作为政府公租房进行配租房源,为贵阳在全国首创。这一模式在全国众多城市的公租房甚至是保障性住房管理模式中,被称为“房屋银行”的租赁模式。推出的“房屋银行”创新模式,贵阳市首批通过房屋银行收储配租模式向社会归集的公租房共4788套。“比起开工新建的公租房,这种收储配租模式不仅可以缓解政府巨额资金投入的压力,还能节约大量时间成本及土地资源。此次配租的收储房源,都签订了三至五年的租赁合同。这就意味着,在现在全国范围内租金普涨的环境下,这4788套房源在合同期内都不会跟风涨价。”10月下旬,第二批收储计划将正式启动。房屋银行中已经有超过5000套的闲置房源进行了预登记,下半年的收储计划还未出台,
上海:创新公租房新政 多渠道筹集
上海公租房主要面向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上海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符合“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等四项条件的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采用多种渠道筹集,包括单独选址、集中新建;从新建、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其它保障性住房中,经规定程序批准转化;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建造;综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造;对规划允许的厂房、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进行改建或改造;收购或代理经租社会上闲置的存量住房;以及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社会机构定向投资建设和提供房源等。
山东:房企当起了公租房“房东”
房企投资建设运营公租房,产权、租金归企业,出租则由政府组织。青岛市给出了“先租后售”的政策:出租10年后,开发商可按届时的限价房价格出售,回收建设资金。
济南市的公租房以政府建设为主,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建公租房。企业新就业职工是对住房需求最迫切的人群之一,企事业单位自建的公租房和政府投资建设、面向社会的保障房互为补充,有利于尽快解决城市‘夹心层’的居住问题。
作为楼市调控的猛招,虽然公租房已被“炒热”近两年,但是,民众也留意到,公租房的住户,迟早还得自己买房。公租房只是“过渡性住房”。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