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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业主利益受损不应如此维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01:14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最近不少楼盘降价,引得以高价购房的老业主的强烈不满,围攻事件时有所闻,打砸现象亦不鲜见。业主们高喊着维权口号,向开发商争取利益。这样的维权是不是合理、合法,契约精神该不该尊重,又一次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

  记得9月时,北京通州一个楼盘半年降价6000元,以高价买下房子的老业主要求退房,跟开发商之间闹得不可开交。当时我们曾发表社论,强调《还是要尊重契约精神》。在我们看来,“开发商与业主之间能不能就降价较劲,关键看合同约定。合同如写明若降价将补偿业主,那么业主的要求就天经地义,反之,合同中若无相关条款,业主的要求只能算是‘无理取闹’。说到底,双方较劲的标准就是那一纸契约。”

  上述意见,今天我们依然未有改变。但我们也注意到,时下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楼市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有人甚至以“赌场”来形容。有人则认为,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在市场中早已赚得盆满钵满,现在楼市不景气,价格要调整,却要许多无辜购房者搭上“血汗钱”。

  平心而论,那些以高价购房的老业主的心情,确实不难理解。如果他们的确有可以主张的权利,那么,向开发商索求应得的权利,也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但现在我们必须厘清两个问题:其一,业主们的维权,权利在哪里?其二,开发商在整个舆论场中处于道德劣势地位,这是否就意味着业主们可以“闹”着主张权利?换句话说,过往楼市中的种种乱象,包括在开发商等利益群体的“暴利”情境下,能不能将种种问题与当下的“维权”捆绑在一起考量?

  维权的前提,是权利受到了损害。以高价购房的业主,在房价迅速下降之后,利益固然受到了损害,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权利也受到损害。维护利益与维护权利是两个概念。众多业主的利益受损令人遗憾,但这就是市场经济。市场常常起起伏伏,进入市场中者不能只适应涨势,而接受不了跌势。

  市场经济还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在这些楼市事件中就意味着,业主们如果觉得权利受损,大可以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权利。然而,愿意和开发商打官司的业主可谓寥寥,原因在于,在目前已知的大多数情况下,业主们很难打赢官司。于是,业主们更愿意选择“闹”。

  “闹”是为利益而“闹”。如我们在此前提及的相关社论中所阐述过的:闹一闹,多少能闹出些好处来。这是“中国式”求解问题的另一种办法,且常常管用。不走司法渠道而集体“闹”,就“闹”出了现在的围攻事件。

  进一步观察,中国楼市确实积累了不少问题。包括诸多开发商在内的一些利益群体,在各地楼市中获得了大量的利益,有些还得到不合理的“暴利”。开发商制造的楼市乱象,也为人们所熟悉。诸如闲置土地等问题,就备受批评。但我们不能因为开发商赚了很多钱,不能因为一些开发商以前有过种种违背市场秩序的行为,就主张业主们胡乱“维权”——这完全是另一码事情。

  概言之,由于房价下降引发的这些事情,还是要通过法律来求解,还是要尊重契约精神。按照规则出牌,当成为每一个人的底线伦理。碰到事情时,人们更应该多一分理性,少一些冲动。

  上述道理,其实都是常识。但这些话,不怕多说。原因至少有这么两个:一是一段时间里相关道理似乎大家都接受了,但过了些时候,许多人又将之淡忘(或有意或无意);二是尽管道理都懂,理解是一回事,实际操作却是另一回事。道理是大家的,利益是少部分人的——这就需要常识的重复。当前,不论房价下行周期是否已至,楼市降价潮正在蔓延确为事实,类似事件有可能在各地更多地出现,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尊重常识、尊重契约更显得何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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