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公众集资扶持微型企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30 23:01 来源: 财经《新世纪》

  □ 叶翔 | 文

  yexiang.blog.caixin.cn

  非牟利机构将微型企业的特点与性质向公众公示,由公众个人自主决定是否投资及投资多少

  一提起“公众集资”,立即令人想起近年来动辄几千万、几亿元的非法集资案,对投资者造成重大伤害,给当地社会带来了不安定。非法集资是我们的政策与法律禁忌。

  不过本文提出的“公众集资”(crowd funding)却大不相同,它仿效社会慈善事业的做法,正成为美国奥巴马政府提高就业计划的一部分。虽然奥巴马的总体就业计划被国会否决,但“公众集资”的理念已得到美国两党的大力支持。

  为了帮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许多社会慈善组织除了向一些富豪及企业大额募捐,还会通过发行彩票或个人小额捐助的形式募资。由于每个人的捐助额很小,于己无损;捐助人数众,集小成多,于社会有大益;对彩票购买者,除了实现自己的慈善心愿,或许还会意外中奖,虽然机率只是百万或千万分之一。

  为数众多的微型企业是社会的稳定力量,是经济发展的活力所在,甚至是经济的未来。但他们的经营状况往往无法满足银行的贷款要求,也许也承受不了小额贷款公司高于基准利率2-3倍的贷款。他们的创业或发展需要的只是几万元或几十万元。但对一般人来说,这不是一个小数,一旦企业破产则损失不菲。

  但是,如果每个人只是拿出一百或二百元,相信对今日许多中国人来说,是完全可以承受的,即使化为乌有,就像买彩票一样,也不会对其生活造成多大的影响。一二百元不足于帮助微型企业,但如果出资者够多,比如达到了几百上千人,微型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就有了保证。若干年后,个别微型企业脱颖而出,成为大型上市公司,当初这些小出资者以慈善之心所行的投资,犹如中奖,会得到巨大回报。

  关键需要一批非牟利机构,了解并评估微型企业的业务性质与业务发展、企业主的经历、知识与技能,并通过互联网、视频、平面媒体等向公众公布这些信息,由公众个人自由决定是否投资及投资多少,代表众多小投资者监督微型企业确实将资金用于企业发展,而非挪用,包括监督企业主合理的工资水平等。这种非牟利机构服务的范围可以是行业性的,比如软件业,帮助大学生设立和发展他们自己的软件企业,就像美国的Kickstarter得到捐助资金,专门帮助有创业精神的艺术家、发明家一样;也可以是地域性的,比如某个县或市为本地的农民种植经济作物、养鱼、加工农副产品等提供帮助,如像美国的SlowMoney。

  由于微型企业失败的可能性很大,为了控制风险,可要求每个投资者对每个微型企业的出资额不超过一定的金额,如200元;每个微型企业最多可以得到的金额,如不超过50万元等。

  微型企业得到资金的形式可以是资本或股本,因此需要估值,要素包括企业主的技能、专利等;也可以是贷款,但利率应不高于银行的存款。股本与贷款的比例可以由企业主提出,看公众选择以股权还是债权的形式持有。

  微型企业得到这种公众融资后,或进入了良性的发展,在后期进一步得到VC或PE的资助;或破产。一旦后者情况出现,非牟利机构应尽量帮助投资者收回残值。

  这种融资形式要能成功,关键在于该非牟利机构的运作透明、专业,目标清楚、架构精简,运作的费用开支不能来自公众投资者,工作人员的收益高低与微型企业的成功与否无关,就像政府的公务员一样。

  慈善事业成功的背后是人道主义,无关乎利益,对弱势群体的爱心,是人性的一部分。成功的微型企业融资事业,背后是对弱势企业的关爱之心,是面对利益的无利益之心,它更需要法律、规则的约束;政府的引导;社会的关注与监督。

  作者为汇信资本董事总经理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