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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蓝领”纳入培养轨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4 19:05 来源: 中国财经报

  《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新培养350万名技师、100万名高级技师,建设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重点支持10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 本报记者 李继学

  今年,我国发布的第一个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规划——《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

  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为重点,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旨在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和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该计划被《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列为12个重大人才工程之一。

  日前,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从2011年到2020年,全国新培养350万名技师、100万名高级技师,使技师和高级技师总量达到1000万人,其中国家重点支持50万名(每年5万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级技师培训;建设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重点支持10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高技能人才培养迫在眉睫

  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他们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

  据统计,到2009年底,我国高技能人才达到2631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4.7%。

  但是,现有的高技能人才不能满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主要表现为高技能人才总量短缺,结构不合理,领军人才匮乏,培养投入总体不足,培养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滞后,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等等。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迫切需要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据预测,2015年和2020年技能劳动者需求将分别比2009年增加近1900万人和3290万人(不含存量缺口93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需求将分别增加约540万人和990万人(不含存量缺口440万人)。

  对此,《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25亿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3400万人(高级技师140万人,技师630万人,高级工263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左右;到2020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4亿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3900万人(高级技师180万,技师820万,高级工2900万),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左右。

  三个项目重点实施

  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是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实施的三个项目。

  技师培训项目重点是培训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的技师、高级技师。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面向企业具有高级工以上技能水平的在职职工,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使之达到技师或高级技师水平。基地建设主要围绕10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基地要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设备,与至少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为了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并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工作室主要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部分在技能含量较高的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建设。每个工作室年均要为企业或社会培养8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推动建立培养机制

  《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带动行业、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加大投入,为计划的实施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各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对于技师培训项目,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研修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经费补贴。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开展培训所需补贴资金,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单位)共同负担,政府负担的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中央财政通过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地方给予适当补助。各级政府应将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师资培训、教材开发、职业技能竞赛等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每个国家重点支持的培训基地建设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加强师资培训、开发高技能人才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活动等。地方政府要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对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每个国家重点支持的工作室建设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地方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工作室技术技能创新研发等活动给予补助。行业、企业(或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为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实训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要形成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社会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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