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呼之欲出 河南优势凸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6 22:20 来源: 经济视点报□经济视点报记者 唐朝金
就在中国郑州第二届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同时,一份关系到未来各省份产业转移方向的会议也在同步进行中。
11月13日,全国产业转移指导目录交换意见座谈会在郑州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会上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正着手制定《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在目录中将充分体现各地产业发展的优势、特色和差异,引导产业向生产要素优势集中的地区转移。
“《全国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旨在推动全国各地区之间互动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合理、有序、规范地推进各地的产业转移。”苗圩表示。
指导目录“风向标”
近年来,由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面临深刻调整,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正在加快。中西部地区由于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自然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洼地”。
据了解,为进一步指导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合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发展秩序,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要着力深化区域合作,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实现东中西部地区良性互动,逐步形成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中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一直在探索指导产业有序转移的方式方法,今年已经着手制定“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在目录中充分体现各地产业发展的优势、特色,通过地区发展方向的差异,引导产业向生产要素优势集中的地区转移。
“《产业转移指导目录》的编制工作已经进行了半年多时间,目前,在各地160万字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四轮修改形成了40万字的交换意见稿,但仍存在着各地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方向过多过全、对本地区需调整的产业定位不清、产业园区主导产业不明确等问题。”朱宏任说。
朱宏任表示,目录编制要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域规划的要求,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特别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分别制定限制和禁止开发的项目目录,实现有保有压,分类指导。
“在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已经偏高、资源环境负荷已经较重的地区实施优化开发策略,重点安排布局技术工艺先进、产品附加值高的创新型项目。”朱宏任表示。
苗圩说,产业转移要立足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在转移中实现升级,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和集聚发展,不能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转移到中西部地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推进产业集群化、大规模有序转移。
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不仅有利于加速中西部地区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在全国范围内优化产业分工格局。
中原经济区转移优势凸显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按照《产业转移指导目录》确定的方向和重点,逐步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打造两个区域性的产业转移对接平台,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产业转移工作模式。
毫无疑问,中原经济区正在成为中部地区产业转移的对接平台。
来自河南省商务厅最新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河南省大招商取得显著成效。实际利用外资由2008年的40.3亿美元达到2010年的62.5亿美元,实际利用省外资金由2008年的1849.2亿元达到2010年的2743.4亿元。
今年前9个月,河南省实际利用外资67.9亿美元,同比增长56.1%,居中西部第一位。
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炉后,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
有人说,正是有了这份《指导意见》做金字招牌,河南大招商将由“抢滩效应”变为“井喷效应”,中原经济区将成为中部产业转移的最佳对接平台。
河南省省长郭庚茂表示,国务院《指导意见》对支持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作出了具体部署,同时要求河南“坚持改革开放,把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作为强大动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先行先试”,提出要支持中原经济区“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相信在工信部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持续举办全国性的产业转移活动,必将有利于河南更好地发挥区位、资源、人力、市场等优势,在更高层面上承接产业转移;必将为探索跨区域合作,推动中西部地区科学承接产业转移积累经验;必将使河南更加主动地融入全国发展的大局,推动东中西协调互动发展。”郭庚茂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