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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惠红包变地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8 16:46 来源: 《浙商》

  今年年底主管部门对首批高新企业资格“复审”将空前严厉,并有意通过复审集中清理一批不符标准的“伪”高新,促进政策资源向真正的高新企业聚拢。

  文 │ 本刊记者  朱健

  当出口退税、高新企业资格日渐异化为上市企业的“税收补贴”,此前攀附优惠政策、寄生吸食的企业在被揭去“画皮”强令补税之后,俨然面临着诸多的经营风险。而这类现象的层出不穷,亦折射出“利用证券市场发展高新技术、培育种子企业”的政策初衷和执行现实之间的背离。

  补税“地雷”

  随着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将于今年底到期,那些顶着“高新企业”光环、以优惠税率增厚业绩的企业正在面临突如其来的烦恼:

  9月底,浙江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国家审计署认定公司200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前三年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过低、且申报的发明专利与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不直接相关,因此减免的2008年度和200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需补缴税款5000余万元。

  2008年4月,国家科技部等三部委联合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规定获证企业可享15%的优惠所得税率,有效期3年。但2009年5月,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高新企业在通过认定后的3年内,每年均须保持认定的所有条件,否则无法享受优惠税率。

  事实上,在A股市场中,该案并非个例。早在一年前,就有上市公司遭遇这样的税收“炸弹”。

  2009年9月29日在中小板挂牌的精艺股份(002295.SZ)6月9日公告,由于控股子公司精艺万希2009年末人员变动,导致其研发人员占比未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致使公司2009年所得税税率由15%回升到25%,精艺万希因此需补缴579万元所得税。

  据《认定办法》,高新认证须同时满足6个条件,其中既包括了员工的职业、学历结构要求,即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总数的10%以上。此外,认证还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不低于3%。“像精艺万希这样因人员构成不符标准而被取消资格的很少见,这几乎是六项标准中要求最低、最容易达到的。”有投行人士表示。

  而浙江省著名税务筹划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潘亚岚教授则从税务的角度予以解读:“降低税收成本、防范涉税风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经营者所追求的目标。但是税收风险永远不可忽视。公司运用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必须要在合法的前提下。”

  税惠依赖症

  《认定办法》规定,高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从25%降至15%,这10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少缴纳40%的所得税,无疑让众多加入高新技术行列的上市公司利润增厚不少。上市公司之所以对高新光环趋之若鹜,也是因为它意味着真金白银的利益,更有甚者,退税占据了当期利润的相当大部分,寄生于此的企业不在少数。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但实际上,A股公司存在税收优惠依赖的企业比比皆是。例如9月29日上市的丰林集团(601996.SH),2008年至2010年间,公司增值税退税及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净利润的百分比分别为49.04%、54.61%和61.55%。

  世纪鼎利(300050.SZ)招股说明书披露,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在2010年底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所退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导致公司2006年至2009年前三季度的增值税退还金额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2.88%、6.02%、15.28%和19.01%。

  而除了高新企业的名号带来的增值税退税和所得税优惠之外,出口退税一直以来都是税费优惠的大头。

  以去年10月过会的东方日升(300118.SZ)为例,其招股说明书显示,2009年公司应收出口退税额为1亿元,占当年利润的86%。假设扣除出口退税,东方日升在2009年的利润仅为1600万元。与之类似,向日葵2009年收到了1亿元的税费返还。这1亿元占该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毛利和利润总额的44%和84%;而该公司当年的净利润为1亿元,几乎全部是当年的退税总额。也就是说,两家顶着光伏概念的公司其利润厚薄几乎取决于出口退税的政策。

  不仅是光伏产业,今年8月19日上市的星星科技(300256.SZ)招股说明书披露,2008年至2010年间,其出口退税额分别为982.99万元、510.91万元、2625.47万元,占当年度税前利润总额的120.2%、15.98%和42.58%。其中,星星科技2010年的出口业务从2009年的34.06%上涨到76.83%,使得公司2010年出口退税金额大幅增加,成为业绩提升的关键因素。据测算,星星科技出口业务最终赚到的利润中,大约有一半是依靠出口退税政策实现的。

  寄生税收优惠,虽然短期内可能撬动公司业绩,但掩盖了企业的实际竞争力,一旦政策改变,企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的短板随之显现。随着出口退税调整、人民币升值,此类上市公司也将陷入跟随波动。

  高新复审考验

  即便存在相当程度的依赖顽疾,上市公司若依照规章取得税费优惠本无可厚非,屡见不鲜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造假、高新技术企业泥沙俱下、一些伪技术披着高新企业的外衣疯狂攫取市场资源才是非议的关键所在。

  “确有一些企业申报高新与编制招股书存在两套材料,有些纯粹是当时造假申报、有些则是经突击税务筹划。”有保荐人曾向媒体透露。

  如双龙股份(300108.SZ)称自己是吉林省2008年首批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但据其招股书披露,公司2007年研发费用120万元,当期营收5178万元,占比2.32%。此外,同日过会的长盈精密2008年获认证,截至2009年末研发人员110名,占比5.44%;常宝钢管也是在2008年获认证,当年研发费4746万元,占营收33.7亿元的1.41%、2007年2638万元,占比1.6%,2009年底公司研发技术人员74名,占比8.59%。若以此为据,三家公司有4项与高新标准底线相去甚远。

  这些事实已足以令人惊讶,但为何从未见IPO中介机构提出过质疑?

  “这是行业内心照不宣的秘密。企业不愿说,中介不敢说,毕竟高新证书是真实的,税收优惠是合法的,其性质与此前沸沸扬扬的专利门事件截然不同。”行业人士的答案都大致相同。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中介机构成为显赫的行业,他们比拼的是与科技主管部门的人脉关系。只要基本条件符合,中介机构就对企业进行完美包装。”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说。而据科技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介绍,有一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都以此手段通过认证。创业板上市公司与拟上市公司95%拥有高科技企业的光环,换句话说,以高新技术为上市拉分的中小板与创业板企业中可能有一半是伪高新企业。

  也正因为此,今年年底主管部门对首批高新资格“复审”将空前严厉,并有意通过复审集中清理一批不符标准的“伪”高新,促进政策资源向真正的高新企业聚拢,为社会创造公平良好的税收环境。

  今年6月27日发布的《2011年第34号: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结果》显示,其在对18个省份的148家高新企业抽查后发现,有17家企业不符合高新企业的条件,却享受了26.65亿元的税收减免,平均每家1.57亿元。回溯两年前,审计署也曾就上述问题出过调查报告,当时抽查了116家企业,不符合高新认证要求的企业数量高达85家,每家平均减免税4270万元。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两市共有641家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曾获高新技术认证,其中获首批认证的多达229家。然而,若以该部分企业披露的招股书等公开信息为依据,几乎有三成存在着高新“成色”不足的情况。

  “2011年的复审将会比较严格,相关要求与重新认定已无实质性差别。新办法实施两年来,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知识产权、研发项目、研发费用投入以及高新收入等方面均有严格要求,造成全国高新企业全部重新洗牌,大部分老的高新企业因不符合认定办法的要求而被拒之门外,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已经大幅缩水。”高新评定专家、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天永如此表示。

  各地的税务机构方面表示,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今年10月底前复审结果会出来;而安徽、江苏、广东、湖北等省市已就复审工作陆续出台了操作细则。据悉,复审工作将侧重于对研发活动和相关财务数据的审查,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的时效性和核心自主性、研发费用管理的科学性论证。不少地区对知识产权的获取方式和获取时间给出了严格限制,对研发费用的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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