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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宽进严出到宽进宽出 创业板退市制度雏形已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9 06:25 来源: 金融时报

  王妍

  记者王妍一边是创业板的快速扩容,迅速壮大,一边是和上市制度同样重要的退市机制的长期缺失,千呼万唤“未”出来。成立两年多来,A股创业板可以说始终在用一条腿走路。正如市场人士戏言,我们的创业板真正做到了“宽进严出”。

  日前,有关创业板退市机制的消息再一次被更新。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应该形成包括再融资制度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整体配套制度体系,强制退市制度要刚性化。他表示,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中间层次,IPO供给制度的效率、再融资功能的快捷高效、并购重组机制的简便、强制退市机制的刚性化,可谓创业板市场“四位一体”的整体制度骨架。而这一体系建设的进展,从中长期制约着创业板资本服务的效率及其与国际市场如纳斯达克市场的优劣比较。

  这一次,退市机制离我们还有多远呢?

  创业板退市何以“难产”

  事实上,管理层关于推出创业板退市机制的态度始终明确。

  早在2010年两会期间,创业板开板不久,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就表示,深交所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直接退市制度的方案已经上报证监会。2011年1月1日,时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在《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积极推进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创业板公司退出机制”。证监会退市制度研究小组正按照部署,完善退市制度草案,该制度设计并不局限于创业板,而是统筹研究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这一度被市场解读为是创业板退市制度即将成行的信号,创业板指数一度重挫。

  然而,时至今日,创业板两周岁生日已过,退市机制仍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退市何以如此之难?

  有分析人士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之所以难产,究其原因在于创业板直接退市有“三难”:一难,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的完善并不容易;二难,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护;三难,退市制度执行难。

  对此,市场人士普遍认同。有券商分析师对记者表示,从操作层面来看,目前A股市场在退市方面的操作经验存在不足,涉及到如何退、怎么退、退到哪儿等技术层面问题。并且,地方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及中介机构都不希望公司退市,在实际操作中将非常困难。同时,目前创业板公司的数量不算多,而且两年时间也不算长,直接退市将导致投资者无法收回投资本金,亏损巨大,容易引发市场不稳定。

  “投资者保护问题是管理层迟迟未将退市制度付诸实施的关键。”另有市场人士称,直接退市一旦付诸实施,对投资者的影响将非常大。虽然退市制度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优质的上市资源,但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将会面临着更多的公司退市风险。因此,在以保护中小投资者为核心的方方面面的配套措施、方案明确前,退市制度的推出慎之又慎。

  退市机制势在必行

   不过,随着创业板的快速壮大,过度炒作、“三高”、高管“离职”、股价大起大落等一系列问题暴露出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势在必行,其中,退市机制无疑是关键一环。

  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11月18日,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已有275家,总市值达到8800多亿元。然而,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统计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难以令人满意,整体成长性不及中小板甚至主板上市公司,而创业板公司的平均市盈率却依然高企,平均在45倍左右,是主板市场的2倍。“只进不出的市场,不可能是健康的市场。”对此,有市场人士一语中的。他对记者分析说,由于创业板退市制度不完善,投资者普遍预期创业板公司不会被轻易退市,即使业绩恶化也有重组的可能,所以很多投资者都大胆参与创业板的炒作,从而使得“三高”问题屡禁不止,难以根治。与此同时,缺了退出制度这个关键门槛,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也失去了保障。

  事实上,在海外创业板市场,公司退市是一种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场行为,其退市率明显高于主板市场。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8%的公司退市,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6%。资料显示,从1995年至2002年的8年间,从纳斯达克市场退市的公司多达5143家,平均每年退市600多家。纳斯达克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尊重市场高成长、高风险的经验,正是通过实行大进大出式的发行、退市制度,使得优秀的公司能够获得更多资源,同时也改善了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提升了纳斯达克的吸引力。

  有券商分析师表示,源源不断的公司流出和流入是创业板市场得以保持活力的根本保证。建立直接退市制度不仅可以杜绝壳资源恶性炒作现象,减少相关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而且,直接退市也让上市公司多了个“紧箍咒”,有助于提升创业板的质量。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日前也再度对媒体强调,退市机制是创业板核心规则之一,没有高效的退市机制,创业板的风险结构就建立不起来,投机就无法遏制,高效的退市机制是非常重要的,是它有别于主板市场最本质区别之一。

  深交所提出初步方案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管理层频频“吹风”,创业板退市机制“雏形”渐现,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今年“两会”期间,陈东征首次披露了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两个方案,除了原来呼声较高的直接退市外,方案还建议企业可退进老三板,并表示“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的核心,就是不允许重组,不允许借壳。”8月,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首度披露了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原则及框架。她表示,在退出制度中,将设置两步缓冲,首先,在公司实施退市前,将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便于投资者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其次,公司退市后将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进行股份转让的渠道和平台。

  “这种安排具有现实意义,使得创业板直接退市后有了一个缓冲场所,为投资者手中的股票提供一定的流通渠道。”有专家表示。他进一步强调,在各方面制度明晰后,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推出宜早不宜迟。创业板设立时间较短,目前没有遗留历史问题和包袱。设立直接退市制度,实际上不涉及到对现有市场利益格局的调整,也就是说市场不需要为此支付成本。相对来讲,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的条件、机会和时机都比较好。

  11月18日,证监会公布,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提出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初步方案,拟从增加退市标准、完善恢复上市审核标准、缩短退市时间、改进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设立单独的板块和退市后的去向安排等六个主要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方案将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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