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裂十四年 债市统一知易行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2 01:08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董云峰
大力推动债券融资,力促债市统一,这是刚刚迎来新主席的证监会向外界发出的信号。
“我们一直在期待,并且热烈欢迎债市统一,这是大势所趋,将提高债券流动性,提高交易效率。”某券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债市统一牵涉甚广,除了监管层面的协调,还需要技术框架的完善。”
割裂十四年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从金融体系全局来看,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这已经成为各地方各部门的广泛共识。证监会作为证券监管机构,将积极协调并推动债券市场的统一监管。
自1981年财政部恢复发行国债以来,我国债券市场稳步发展,经历了有债无市的萌芽阶段、实物券柜台市场为代表的不成熟的场外交易主导阶段、交易所为代表的场内交易主导阶段,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代表的成熟场外交易主导阶段等四个阶段。
银行间债市与交易所债市“两市分立”始于1997年,当时由于大量银行资金通过交易所债券回购方式流入股票市场,造成股市过热,促使央行下令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交易所市场,并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随着此后非金融机构法人的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逐步成为主体。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中国债市托管量为21.1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市托管量为20.5万亿元,占债市托管量的97.1%,而在2002年初银行间债市托管量不过2万亿元。相比之下,交易所债市托管量不过数千亿。
与此同时,债券市场的割裂日益加剧,由此引发的效率问题亦越来越受到诟病。目前,在债券融资的发行审批上,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被划分开来,受到央行、发改委、银监会和证监会等多部门的监管。在托管层面,银行间债市与交易所债市分别依托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此外,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还分别对金融机构投资债券作出了一些限制。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周沅帆向本报记者表示:“尽管债市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从整体上看,仍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债市整体规模仍然偏小,产品单一、市场分割、多头监管、整体流动性较差等。”
“由于市场的割裂,导致同一个发行主体估值不在同一个水平上。流动性受到影响,交易效率偏低。”上述券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指出。
正如证监会所指出的那样,“在新的形势和新的发展阶段下,一方面,债券市场发展有极大的潜在需求;另一方面,如果在制度、市场行为规范和监管上不加以统一,那么更大规模地推动债券市场发展必然会蕴藏较大风险,甚至是系统性风险。”
推动两市互联互通
分析指出,债券统一大市场框架需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类机构可自由在两个市场交易,二是交易品种可自主选择在两个交易所挂牌,三是统一登记、结算等后台服务。
实际上,为了推进银行间债市与交易所债市统一,相关部门并非没有作出过努力。2004年初出台的“国九条”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集中监管、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这给债市带来了一些新变化,比如上市公司债从推出开始就实行核准制,发行价格市场化,放宽资金募集用途,不强制担保等。
更具破冰意义的是,2010年10月,银监会、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债券现券交易,并厘清了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后的后台分工。
不过,由于银行间债市与交易所债市在体量和交易方式上相去甚远,并且商业银行仅能在集中竞价平台进行交易,而不是专门的固定收益平台,试点一年来反响较小,商业银行积极性一般。
“因为交易所的模式并不适合银行,银行比较适合场外市场,因为交易量太大。”某券商债券分析师表示。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用数字向记者说明了这个问题:“目前银行间市场平均一笔交易金额是3亿元,股票市场一笔撮合交易的平均金额是30多万,这就是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不同的交易特性。”
上述人士认为,不同的市场应当各展所长,发挥各自的作用,交易所市场的潜力在于,能够把民间资本比较好的吸引到债券市场。“毕竟,债券市场相比于股票市场,有着稳定的回报,可控的风险,适合普通的个人投资者参与。”
“针对多头监管问题,就目前来看,这个局面在短期内不会有所改变。”周沅帆指出,为了更好地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在这些监管机构出台规章制度时候,尽量加强沟通协调,避免各自为政、政令不一的现象。他建议加强债券交易场所之间的联通,逐步实现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提高债市的流动性。
一位央行内部人士表示:“单靠证监会一己之力,很难有实质性进展,应该有一个类似于英国金融管理局(FSA)这样的统一监管机构,当前的条块分割太混乱了。”
“债市统一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推动起来非常困难,需要各个监管部门协调一致,统一监管部门,然后才能统一托管结算。”上述债券分析师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