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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产假拟增加引热议 让"产假"来得更猛烈些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2 13:2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大家非常关注的是,对于晚婚晚育、难产产假的天数和待遇,原来的规定是有相关条款的,比如说晚育是在90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再增加15天。意见稿当中没有看到相关的说明,这是不是意味着晚婚晚育、难产等将不再享受增加产假天数的待遇了呢?张车伟说:“对,从新的规定来看这些条款不再存在了。晚婚晚育(24岁后生育的为晚育)在过去是一个少数人的行为,现在基本上所有人都是晚婚晚育,没有必要再加以特殊对待。可以这样说,晚婚晚育已经成为绝大多数人的选择,这样算下来女职工的产假其实不是变多了,而是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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