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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退市标准敲响垃圾股丧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9 00:59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深交所28日公布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退市制度的冲击之下,一些质量不佳的、有退市危险的上市公司恐将面临股价“地震”。

  《方案》最大的亮点是完善了创业板的退市标准。在现有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新增了两个退市标准,一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二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即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这个应该说是一个高起点的、比较完善的退市标准。退市标准得到了多元化设计,既有连续亏损退市法,也有资不抵债退市法,有一元退市法,也有成交量退市法和行政谴责退市法。这种标准与国际接轨,也具有十分明显的市场化导向。”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与此同时,《方案》还明确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以及设立“退市整理板”等等。

  对于《方案》的出台,多数专家均表示了肯定。“这是深交所在中国股市绝地新生方面迈出的一步,应该为其叫好。从微观上来说,《方案》有了较大进步,其中刚性不可寻租的标准增多了,比如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净资产为负两年等。”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也认为,深交所推出的措施宗旨都是为了提高风险意识,打击过度炒作,打击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利益,其宗旨应予肯定。(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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