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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资金和监管难题待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30 01:57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谢雪琳 付晶晶

  连续发生的校车事故,正在推动一次改革,政府部门正在承担起校车运营的责任。

  前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态称,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并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出台《校车安全条例》。

  昨日,国务院安委会也发布通告称,将进一步加大校车安全工作,其中提到将加大校车购置经费投入力度,引导学校(幼儿园)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创新校车经营管理模式,完善公共财政支持补贴政策,提高校车的普及应用程度。

  就在昨天,国务院法制办也已开始征求意见,为《校车安全条例》的制定作准备。

  资金来源与监管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微博)》,校车问题的资金投入是一大难点,尤其是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据他调研,一些贫困县区的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并不算小,个别县的投入占到了整个财政支出的70%,但大部分都用于支付教师的工资,很难用于校车的购置和运营。

  温家宝前日的表态,则为校车的资金投入带来了些许曙光。温家宝称,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国务院安委会发布的最新通告,则进一步释放出校车将获政府财政支持的信号,称将加大校车购置经费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补贴政策。

  目前,国内的校车运营仍在起步阶段,各地都还在探索校车的运营模式。不少地区探索出了政府主导下成立专业公司运营、政府补贴社会公司运营、政府补贴社会车辆参与运营、政府购置校车供教育部门或学校使用等校车运营管理模式。

  今年8月,教育部决定在六个地区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这六个地区包括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山东省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省鸡西市、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山东无棣县采取的是专业公司运营、政府财政补贴家长的形式。该县教育局安全办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校车的购买及运营均由该县的专业校车运营公司操作,自负盈亏。乘校车上下学的学生,每月需支付140元车费,政府则每月补贴学生家长70元,学生只需自付70元车费。

  此外,政府还对校车的运营安全进行监管,比如在招聘校车司机时,规定必须三年无违章纪录。

  对于此种运营模式,储朝晖则认为仍然存在缺陷,因从资金上补贴家长之后,却很难保证资金用于乘坐规定校车,仍然很难对学生的全程乘坐进行监管。

  他表示,目前大部分运营校车的地区时间都不长,大多未超过一年,因此很多实践经验还不成熟,有效的运营模式还待探索。

  监管责任如何确定?

  除了财政投入,校车安全由谁监管也仍是一大难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昨日通告称,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依法严格监管,促进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

  教育部则在今年8月试点工作启动会上提出,要完善政府主导,公安、交通、教育、安监、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但各部门如何划分责任,却也仍待明确。

  而更为紧迫的是,如何在当前机制下减少事故的发生。公安部交管局秩序处处长李哲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交管部门在从今年初开始的监督和整治当中,截至昨天排查了校车15.2万辆,其中查处超员违法8316起,取缔不符合标准的校车3765辆,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2606人。在这一背景下,他称去年以来发生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了2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18%。

  但即便如此,在今年,北京、山西、甘肃、辽宁等地还是相继发生校车事故,一共造成上百名学生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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